消费纠纷引入人民调解
来源:京华时报 更新时间:
2011-07-01
本报讯(记者袁国礼)昨天,北京市首个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落户东城,今后消费纠纷将正式引入人民调解。据东城工商分局、东城消协相关负责人介绍,群体投诉、典型案例等6种情况可适用人民调解。据悉,北京市工商局目前正在对这种形式进行调研。
据介绍,东城区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由东城区工商分局联合东城区消协、东城区司法局共同成立,目前有专职调解员4名,兼职调解员4名,委员会设在东城区消协,受理电话为64010315。调解员既有多年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消协人员,也有知名律师、消费者顾问等,都经过了司法部门的培训。东城区消协秘书长陈凤翔表示,调解员来自多个方面,更能保证调解的公正性。东城区消协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如果适合人民调解,将会征求消费纠纷双方的意见。双方同意后,启动人民调解程序。
陈凤翔表示,人民调解与工商、消协的调解,其中任意一种调解中形成的事实记录、证据材料等,在其他两种调解中都具有效力。今年,调解委员会还将与法院进行沟通协商,尝试推进法院认可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为人民调解协议的执行提供法律保障。
市工商局副局长黄晓文表示,人民调解是未来发展的一个方向,更加公开、透明,与工商、消协的调解互为补充,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维权成本。目前市工商局正在对此进行调研,将会密切关注,好的经验形成更高一层的指导意见,考虑在全市推广。黄晓文表示,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消费调解,已经列入市工商局的工作意见。
6种情况适用调解
因商品或服务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致伤、致残、致死的投诉
消费者多次投诉的消费者群体投诉的难点或带有倾向性的投诉
区法院委托调委会调解的投诉
其他具有社会影响的重大投诉或带有普遍性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