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可宽宥,仍属故意杀人
来源:羊城晚报 更新时间:
2011-06-29
28日10时,东莞母亲韩群凤溺死脑瘫双胞胎儿子一案,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进行了宣判。法院认定韩群凤故意杀人罪成立,依法应予惩处。但鉴于韩群凤主观恶性相对较轻,社会危害相对较小,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情形,综合以上法院对其从轻处罚,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宣判后,韩群凤家属认为判决太重,考虑要为其上诉。
悲情母亲当庭落泪
“妈妈团”望其振作
10时03分,韩群凤被两名法警架着带入审判庭。相较于26天前的庭审,韩群凤的精神面貌恢复了很多,但神情依然憔悴,说话声音很小,回答问题前也要沉思很久。韩群凤的丈夫、姐姐、姐夫等亲属也前来听审。
韩群凤坐定后,本案审判长开始宣读判决书,将韩群凤的案件进行了回顾。听到审判书描述自己对两个脑瘫儿尽力照顾、治疗十三年后,却未看到好转的希望,杀子缘于多年艰辛积累的精神压力和对未来生活的绝望时,韩群凤终于忍不住拭泪。
听到自己获刑五年后,被告席的韩群凤表情很平静。宣判后,韩群凤立即被带离,其家属也迅速离席。韩群凤的姐姐流泪表示“判得太重了”,并表示会考虑上诉。对于其他问题,韩群凤的家属不再愿意回应。
“妈妈团”望其振作
在旁听席上,再次出现广州市扬爱特殊孩子家长俱乐部的代表。早在6月2日,俱乐部总干事冯新以脑瘫患儿“妈妈团”代表的身份,出现在庭审现场。她说,这次除了旁听判决结果,还要为韩打气,随后她拿出了“妈妈团”连夜写的公开信。冯新告诉羊城晚报记者,这次她与韩群凤进行了短暂的对话,韩群凤告诉她,最近天天与一双儿子在梦中相见。会面的过程中,韩说得最多的就是“我真没用”。“她依然停留在过去。她需要振作起来。”冯新感慨道。
对于五年有期徒刑的判决结果,冯认为“合理”。她说,她个人能够接受这样的判决。“这样的量刑,在我看来意味着法庭充分考虑到了韩群凤特殊的家庭背景,考虑到了韩群凤养子13年的不易,考虑到了一对脑瘫双胞胎的真实状况。”冯认为,无论如何,韩群凤毕竟杀了人,走错了路,“韩群凤错了,她应当受到惩罚”。
判词深读
为何从轻判处五年?
为何驳回缓刑要求?
法院在判词中提到,被告人韩群凤的犯罪动机并不是单纯为了其本人摆脱负担、放弃抚养义务,其在对两个脑瘫儿尽力照顾、治疗十三年后,却未看到好转的希望,源于多年艰辛积累的精神压力和对未来生活的绝望。为了让家人和孩子都得到解脱,韩群凤实施了杀死儿子并自杀的行为,其实施犯罪有特殊的家庭背景,犯罪动机有值得宽宥之处。相对于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故意杀人行为,韩群凤主观恶性相对较轻,社会危害相对较小,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犯罪情节较轻的情形,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量刑。鉴于被告人韩群凤在案发时行为辨认能力正常,但控制能力明显削弱,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且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关于被告人韩群凤的辩护人提出的4点对被告人韩群凤从宽处罚的辩护意见,经查属实,法院在量刑时均予以考虑。
为何驳回缓刑要求?
第一法院认为,生命权是自然人享有一切权利的前提,是最基本的人权和法律保护的最高法益。一个人的生命不是某个人的私有财产,任何人即使是其父母都无权非法剥夺。同时,生命是平等的,其价值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脑瘫儿和正常人一样享有受法律保护的生存权。综合考虑本案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尤其是造成两条人命被非法剥夺的后果,以及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需要,本案不宜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故对辩护人提出的此点建议,法院不予支持。
对话韩群凤
记者:判了五年你是怎么想的?
韩群凤:我觉得这个社会还是很关心我的,谢谢大家对我的关心。
记者:你觉这个判决合适吗?
韩群凤:对于我这样的一种情况,怎么判都是一定要承受的。
记者:你会上诉吗?
韩群凤:暂时还不知道。
记者:如果你回家之后,你愿意跟你老公过什么样的日子呢?
韩群凤:感谢他一直以来都很支持我、鼓励我,怎样生活要等我出来以后才知道。
记者:这些天你在看守所想得最多的是什么?
韩群凤:我一定要努力改造来赎罪。
记者:刚才你姐姐和姐夫也在,他们有没有跟你说什么?
韩群凤:没有,他们一直都在鼓励我,要我好好地活下去。
主审法官薛枫艳讲述判决结果出炉过程
法律不应被个人情感左右
记者(以下简称记):韩群凤案的判决结果是怎么合议出来的?
薛枫艳(以下简称薛):案件判决结果经过法院合议庭和审委会讨论后做出的。法院考虑了韩群凤案的社会背景、家庭背景和犯罪动机较为特殊,作案时的具体行为,犯罪以后的认罪悔罪表现,以及她是限制行为能力人,这些都是量刑考虑的因素。
还有一点我想说的是,法律的作用不仅仅在于惩罚过去的犯罪行为,也要考虑对未来的行为形成一种规范和约束的力量。目前全国的脑瘫儿童有几百万人之多,那其他类型的残疾数量更是一个庞大的数字。那这些不健全的,相对脆弱的生命更需要得到法律的保护。
记:家属是否给过法院量刑压力?
薛:在案件审理中,韩群凤的家属、同事和朋友联名向法院写过求情信,她家属的要求是非常理智的。法院在案件审理中,为了更好了解作案的社会和家庭背景,曾联系了她的家属、当地村委会、妇联和残联,召开了两场座谈会,法院为此案的公开判决作了许多努力。
记:你对韩群凤抱有一定的同情心,在办案中,你是如何克服情感上的困扰?
薛:在审理案件中,我看到网友在追问:“如果我是母亲,我会做到什么样的程度?”我可能会回答,我会尽全力去医治小孩,不抛弃不放弃。但这是假设性问题,在同样的境况下,我们每个人是不是能够做得更好,不是每个人都能作出肯定的回答。对没有经历过的事情做出预测,是不客观的,是没有意义的。
法律更应该综合考虑所有因素,而不能够被个人情感所左右。首先在量刑中,她是一个限制行为能力人,我们进行了综合考虑,这是法定的从轻减刑情节。但是综合其他情节,应该做出惩罚,法院仍然要依法做出惩罚。
案件回放
原东莞某银行客户经理韩群凤1998年早产生下一对脑瘫双胞胎儿子。13年来,为照顾儿子,韩耗尽家财,甚至辞去白领工作,连房租都快负担不起,但孩子病情仍不见起色。2010年11月20日深夜,不堪生活压力和精神压力重负的韩群凤趁丈夫外出,在租住的出租屋内将两个儿子溺死在浴缸内,然后服毒自杀。第二天,昏迷中的韩群凤被丈夫发现,经抢救生还。
2011年6月2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对韩群凤进行公开审判。韩群凤当庭认罪,并表示很后悔,她称如果时光倒流自己绝对不会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