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蚊香应节制
来源:文汇报 更新时间:
2011-08-02
盘式蚊香、电蚊香片、驱蚊液、驱蚊喷雾……夏季来临,蚊虫增多,市场上的驱蚊产品也开始热销。一些驱蚊产品包装盒上标注了“低毒”、“微毒”字样。专家提醒消费者,没有一种蚊香对人体完全无毒,应节制使用蚊香类产品,有婴幼儿或孕妇的家庭不应使用蚊香等杀虫剂。
专家表示,蚊香成分复杂,其中有味的蚊香作为基料的木粉在燃烧过程中有烟产生,除有令人难受的异味外,还具有刺激性;无味蚊香只是将基料进行了更换,杀虫剂的有效成分并未改变。一些人在使用时出现头晕、咽喉疼痛等不适感觉,则是由溶剂造成的。现在运用较广泛的溶剂是煤油和酒精,这两者对人体呼吸道都有刺激作用;消费者如果条件允许,应尽量使用电蚊香片或液体蚊香,因为这两种蚊香是药液直接散发,不用借助辅助材料的燃烧,不会因燃烧不充分产生其他有害物质。
专家提醒,使用蚊香一定要在睡觉前2—3小时使用,因为空气中的药物浓度达到作用的时间是2小时以上。最好的办法是将房间密闭且不要留人,过2小时后,将蚊香灭掉,将房间通风后再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