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为垮塌的居民楼负责?
来源:城市快报 更新时间:
2011-07-26
长达月余的施工,尽管群众举报,仍以挖塌居民楼告终。连日来,哈尔滨市居民楼 垮塌事件受到社会各方关注,然而,到目前为止有关方面却一直没有对此事件有明 确的责任认定。
一问:“塌楼施工”是否合法?
哈尔滨市南岗区政府的通报称,造成南岗区联部58号楼坍塌的原因是,在58号 与62号居民楼之间原有一处二层旧楼改造翻新,该旧楼基坑施工造成58号居民楼北 端大门洞处外墙地基基础产生沉降及滑移,导致坍塌。
就“塌楼施工”是否已取得相关手续、施工期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南岗 区副区长李四川答复说,市里已经成立了调查组,正在就相关问题进行调查,一切 要以调查组的结论为准。
二问:监管部门是否失职?
58号楼附近居民告诉记者,楼体垮塌前,该建筑已施工约一个月,附近居民曾 多次向有关部门举报。
多位居民向记者反映,该施工建筑与一名叫宋传友的社区民警有关。宋传友职 务为革新派出所中山花园社区警长,发生垮塌居民楼在他管辖范围内。
李四川说,垮楼事件中的施工房屋房主名叫于丽萍,已被警方列为犯罪嫌疑人 。据知情人透露,于丽萍与宋传友为夫妻关系。垮楼事件发生后,于丽萍、宋传友 失踪。
三问:谁为垮掉的楼负责?
经历了垮塌事件的居民至今仍惊魂未定。58号楼403住户夏元福说,现在有家 不敢回。
究竟谁该对垮楼事件负责?南岗区副区长李四川说,对于居民要求的赔偿,应 该由事故中的侵权人来赔偿,政府可以组织帮助群众维权,但政府不承担经济赔偿 。至于政府在监管上有没有责任,应该由调查组认定。哈尔滨市安监局一名工作人 员坚称,对事件原因、问责等问题,什么也不会告诉记者,一切以调查组信息发布 为准。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