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单位收入预算不完整涉资金8000万
来源:青年时报 更新时间:
2018-09-08
市审计局昨天公布123个市一级预算单位2017年度审计结果
北京市审计局昨天公布了123个市一级预算单位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结果,发现存在25个单位收入预算编制不完整,涉及资金8368.23万元等12类问题。此外,本次还拓展了审计深度,重心下移,对园林绿化、公园、水务、国土规划、农业5个重点行业54个基层预算单位进行审计,实现了部分重点行业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全覆盖。
据市审计局介绍,2017年度123个单位决算收入总计1148.4亿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077.91亿元(财政拨款1059.23亿元),实际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87亿元,动用上年结余68.62亿元;2017年度预算支出完成1020.69亿元,包括基本支出146.46亿元,项目支出871.68亿元;年末结余分配0.83亿元,年末结余结转126.88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123个单位2017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预算执行情况较好。部门预算编制质量进一步提高,预决算差异率比上年下降9个百分点。资金投入围绕市政府重点工作事项,体现了优先保障重点支出的资金分配原则。资金使用遵守“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相关支出比上年分别下降25.71%和8.57%。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三大方面十二类问题,首先是预算方面的问题,一是25个单位未合理编制其他收入预算,造成收入预算编制不完整,涉及资金8368.23万元。二是10个单位的收入、结余资金违反规定在往来科目核算,涉及资金3739.02万元。三是16个单位未按规定安排使用事业基金补充单位收入,涉及资金2.76亿元;1个单位实际使用事业基金仅为预算数的2.57%。四是31个单位的61个项目当年全部未支出,也未向市财政局申请预算调整,涉及预算资金5713.41万元。五是20个单位的29个内容相同的机构运行保障经费类项目连续两年支出率低于50%,涉及2017年度预算资金1678.68万元,其中9个项目在2016年支出率低于50%或预算全部调减的情况下,2017年仍按上年额度或更高额度申报项目预算并获得批复,个别项目2017年仍未支出。六是3个单位在3个项目中无预算列支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等一般办公设备,涉及资金42.02万元。七是2个单位的4个项目将资金拨付二级预算单位或其他实有资金账户后当年未执行完毕,年末共有79.99万元项目资金在二级预算单位或其他实有资金账户结存。八是9个单位的47个属于集中采购范畴的支出事项,未按照规定在集中采购供应商处采购,涉及资金429.24万元;5个单位的14个支出事项达到分散采购标准未执行政府采购,涉及资金1155.38万元。
决算草案编报存在的主要问题是,88个单位在编报部门决算时未将已执行政府采购的18.32亿元支出列入决算,未将应作为政府购买服务支出的1.72亿元列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决算。
其他方面的问题包括三类,一是3个单位的7个项目已填报绩效目标但未进行公开,涉及预算资金2.11亿元。二是13个单位的31个500万(含)以上项目、4个200万(含)以上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共服务项目,未填报绩效目标,涉及预算资金9.05亿元。三是11个单位的27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接主体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要求,涉及资金1301万元。
市审计局介绍,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各单位正在积极组织整改。
文/本报记者 李泽伟
亮点
首次对基层预算单位的单项审计结果进行公告
记者从审计局了解到,本次审计的一大特点是拓展了审计深度。重心下移,对部分重点行业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全覆盖。加大对园林绿化、公园、水务、国土规划、农业5个重点行业审计力度,审计了5个行业54个基层预算单位,实现了部分重点行业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全覆盖,并首次对基层预算单位的单项审计结果进行公告。值得注意的是,对这些单位,是对2015年至2017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总体来看,基层预算单位在国有资产和资源管理,以及遵守财经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较多。 审计报告可以看出,这些单位存在一些共性问题。
一、政府购买服务不规范
比如凉水河管理处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承担行政职能,2015年至2017年却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向社会购买服务,涉及金额11867.78万元。 密云水库管理处情况相同,2015年至2017年,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向社会购买服务,涉及资金12861.74万元。
二、收益未按要求上缴市财政
2015年至2017年,动物园国有资产收益3362.01万元,未按“收支两条线”规定上缴市财政,且部分国有资产收益由其投资兴办企业收取存放。 2015年至2017年,天竺苗圃取得房屋出租收入共计5429.85万元,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及时上缴市财政,已将收入用于日常经营管理支出。 2015年至2017年,颐和园管理处国有资产收益5683.59万元,未按“收支两条线”规定上缴市财政,全部由下属企业收取并存放。
三、招投标不规范
比如2015年至2017年,北京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部分采购事项未执行公开招投标规定,涉及资金2031.59万元。 2015年至2017年,东水西调管理处部分采购事项未执行公开招投标规定,涉及资金1932.17万元。
四、违规出借房屋
比如市国土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未经批准出借房屋,涉及资产价值 266.66万元。 2015年至审计日,凉水河管理处违规出借房屋等国有资产,涉及资产建筑面积222.51平方米,价值632.65万元。
五、多报办公用房面积
比如2017年,北运河管理处多报办公用房面积基础数据,多申领财政资金385.26万元。 2015年至2017年,密云水库管理处多申报办公用房面积43116平方米,多申报公用经费903.71万元。
六、公车使用不规范
比如2017年,北京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中心未按实际需求向公务用车加油卡、ETC速通卡充值,截至2018年3月末以上卡内余额共计85.33万元。 2015年至2017年,潮白河管理处用自有资金为加油主卡充值4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卡账面余额20.89万元。
七、决算超预算较多
比如2015年至2017年三年,颐和园管理处日常公用经费决算支出分别超预算支出1444.84万元、2318.75万元、4894.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