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租宝”案立案执行 正在推进资产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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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8
2月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告称,法院已对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人丁宁、丁甸、张敏等26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偷越国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立案执行。资产变现、资金清退等各项工作正在按计划、按步骤有序推进。
去年9月12日,北京一中院曾依法公开宣判该案,对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集资诈骗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8.03亿元;对安徽钰诚控股集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对丁宁以集资诈骗罪、走私贵重金属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偷越国境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罚金人民币1亿元;对丁甸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