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问题营养餐”涉事负责人被控制
来源:每日新报 更新时间:
2018-09-07
县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立案审查,对营养餐招投标工作进行调查,涉事公司曾被食药监局处罚
近日,江西省万安县部分学校学生营养餐出现疑似发霉、变质问题,有学生用餐后出现腹痛并送医。记者通过医生、家长处核实到,目前至少29名学生住院治疗,其中年龄最小的仅6岁。
9月6日凌晨,万安县委宣传部发布通报称,已对提供营养餐的珍百味公司法人和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依法控制,纪委监委对监管不力的相关单位责任人分别进行立案审查等处理。
就医治疗学生数量增多
9月3日,宝山小学的家长曾先生在微信群看到消息称,小学食堂配送的食材中有不少已经变质、发霉。另一段视频中,愤怒的学生家长将腐烂、发霉的食材扔在地上,旁边停放着配送公司的车辆。
根据万安县宝山小学、涧田小学、武术中学等学校的多名家长反映,3日下午开始,当地卫生院里就有不少学生因腹痛去打点滴,多者一个学校就有十来人。
9月4日,相继有3名学生在赣州市人民医院南昌大学附属医院被诊断为“食物中毒、急性肠胃炎”。随后,记者陆续接到多名家长出具的医院诊断证明,经统计,至少有29名学生在医院住院治疗。
一名万安县人民医院医生介绍,该院5日有6名学生因肠胃疾病住院治疗,同时类似症状学生的门诊人数也有增多。
对于配送食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万安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相关检测结果尚未得出。
涉事公司法人和安全生产负责人被控制
根据万安县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今年6月份,该公司在“万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原料供应及食堂后勤服务购买”中成为中标供应商。
万安县教体局办公室一名曾姓工作人员介绍,万安珍百味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从今年9月1日起,负责全县40余所中小学的食材。
9月3日接到多名家长反映食材问题后,4日早餐起,万安全县学校暂停珍百味公司供餐,各中小学恢复自主供餐。万安县委宣传部称,吉安市和万安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万安县教体局已经依法依规对万安珍百味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处理。
9月6日凌晨,万安县委宣传部发布事情进展,已对万安珍百味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作出了停产、停业行政处罚。目前已对该公司法人和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依法控制,并正在进一步调查。
万安县纪委监委对监管不力的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局、县卫计委、涧田乡政府等相关单位责任人分别进行了立案审查等处理。同时,县纪委监委对学生营养餐的招投标工作进行调查,待调查结果出来后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 焦点
1 配送前涉事公司获质监部门批准
国家出资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江西省自2012年春季学期启动营养改善计划,万安等17个县被纳入试点。
万安区教体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此前一直为各中小学自主供餐。今年,万安学习了其他地区的先进模式,通过招投标确定万安珍百味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全县40余所中小学营养餐服务,并在9月1日开始实行。
根据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显示,“万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原料供应及食堂后勤服务购买”项目预算金额为6400万元,今年4月20日项目开始招标,5月25日因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流标。6月8日,项目重新招标后,万安珍百味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中标。
依据招标要求,中标企业服务时间自2018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0年春季学期结束,企业需在万安县城设立食品原料加工配送中心,实行食品原料统一采购、统一验收、统一加工、统一配送净菜到校;在各校食堂设立食品加工服务点,进行食品烹饪供应、饮用开水和生活热水供应等餐饮一体化服务。
招标要求中也明确规定,投标企业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根据工商变更记录显示,在9月1日珍百味开始为全县学校开始配送前一天,8月31日该公司刚刚被万安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批准可以提供“食品、熟食、净菜配送服务”。
此外,根据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1月12日,珍百味公司因“擅自改变许可证类别制售凉菜并经营标识标签不全食品和未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食品”被万安县食药监局处7000元罚款。
据采购信息,项目的采购人为万安县教育体育局,采购代理机构为吉安金庐陵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6日下午,记者拨通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曾先生的电话,对方表示已有纪检部门介入调查此事。
2 当地通报有12名学生就医治疗
万安教体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在9月1日开始送餐后,各学校反馈一直不错。在9月3日当天突然接到家长反映食品问题。
对此,当地一名学校负责人表示,9月1日学校已经发现珍百味配送的食材并不新鲜。仅在9月2日使用了珍百味公司配送的火腿和土豆,其余食材均由学校和教师筹资购买,此后学校未发生学生身体不适情况。
家长们提供的9月6日以前的诊断记录显示,目前仅在赣州市人民医院南昌大学附属医院就医的学生就有18人,其中3人被诊断为“食物中毒、急性肠胃炎”,12人被诊断为“腹痛”或“腹痛待查”,2人被诊断为“急性肠胃炎”,1人被诊断为“腹痛、食物中毒?”在这18名学生中,最小的学生年龄仅为6岁。
9月6日,多名家长表示,因孩子病情较重,当日上午共有5名学生被120救护车从宝山卫生院接到万安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
根据万安县委宣传部9月6日凌晨通报,截至9月5日18时,万安县有12名学生在医院住院治疗(其中赣州市人民医院8名、万安县人民医院4人),目前患者腹痛等症状较前好转,病情稳定。
■ 律师说法
致20人以上严重中毒应以玩忽职守罪立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张新年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来看,这是一明显的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事故。有关人员除承担民事责任外,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也应给予行政处分。
张新年表示,如果存在有关行政人员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事故发生,依据最高检《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内容,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应以滥用职权罪予以立案;导致2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应以玩忽职守罪予以立案。
学生食材供应商万安珍百味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则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刑法》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对于因食用营养餐而住院、就医的学生,张新年律师强调,除需采取及时、有效的救治措施外,责任方也应当一并解决医药费、护理费及相关赔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