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乐居]保障房或引入悬赏举报制度
来源:新浪网 更新时间:
2010-11-03
据本报报道,市住房和建设局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就保障房申请中备受质疑的″零″资产、借住豪宅等问题作出回应。市住建局称,将在终审环节中对弄虚作假行为进行认定,一经查实,主管部门将公示作假者名单。
自从保障房申请初审公示开始,申请人已经经历了初审复审两次公示。关于申请引发的公众争论和社会参与,更是称得上是轰轰烈烈。现在,终审在即,如何提高审查的力度,现在还有机会。同时,今后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会越来越多,如何为今后的保障房审查留下一笔制度遗产,也应该提上议事日程。
从两度公示的申请资料来看,针对资料本身的疑点进行质疑的人很多,但是,真正有价值的知情人举报很少。所以,要改善公示效果,加强公众监督的力度,有关部门不妨采用悬赏的方式,以征集更多有价值的举报。
保障房的申请,称得上是市民可能享受到的最大福利。对保障房的审核从严把关,既是对当事人负责,更是对社会公平和公共利益负责。可是,从初审到现在,公众的反应虽然很热烈,但是,缺少知情人举报,不能不说是一个很大的缺憾。几起知名的退出案例,如某市驻深办主任和某公司老板,都是因公众质疑加媒体跟进,弄清了造假者的真相。可是,只有把知情者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公示才能起到最大的成效。
怎样才能调动大家的举报积极性呢?最好的办法就是悬赏。因为举报一是需要勇气,二是需要成本。需要勇气,是因为了解申请人情况的,多数是熟人,熟人举报,本身就存在着很大的风险。需要成本,是因为举报不能空口说白话,凡是被政府认账的举报,都要拿出真凭实据,所以,不拿出私家侦探的功夫,休想搬倒一个人。有鉴于举报者勇气和成本的双重付出,给点物质奖励,有何不可呢?这些年来,很多政府部门都采用了悬赏举报的办法,如公安部门的悬赏缉凶和税务部门的有奖举报,都取得花小钱办大事的效果。
一段时期以来,围绕着保障性住房暴露出了诸多问题,比如桃源村三期的“豪车门”事件,比如说经适房和廉租房的出租和转租现象,再加上此次保障房申请中的种种乱象,群众意见很大,但因为取证困难,政府处理起来又很棘手。以政府的调查手段,最后往往是查无实据,草草收场,让公众很不信服。怎样打破这种僵局?网上就有人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就拿经适房出租为例,只要政府愿意出钱,发现一户奖励一万元或者两万元,网民就愿意以租客的身份进行取证,等全部出租手续办完,向政府提交证据。这样的建议,为什么不试一试呢?
眼下,中国处在一个社会信用体系不断完善的过渡时期,对公民进行完备的信用审查并不容易,有时甚至无处下手。所以,非常时期需要一些非常之举。如果政府既缺乏有效的调查手段,又不愿采取激励手段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再加上现有的制度惩诫不足,到头来,只会让公共利益受损,让社会风气恶化,让深得民心的保障房制度成为制造社会矛盾的火药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