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江投5亿元推动股权激励
来源:文汇报 更新时间:
2011-07-29
本报讯(记者唐玮婕)备受关注的“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行办法”新鲜出炉,今后张江高新区内的国企、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型机构的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有望获得企业股权或分红激励。
今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张江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记者昨天获悉,“张江核心园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若干建议”最近即将公布,这份被称为“张江新十条”的政策以众多先行先试的全新举措,推动张江园区形成适宜创业的“土壤”,汇聚起最有活力的创新因子。
高端人才是支撑张江未来发展的“核心动力源”,即将展开的股权激励试点也正是为汇聚人才推出的创新举措。根据相关试行办法,张江企业可以本企业股权为标的,采取股权奖励、股权出售、股票期权等方式,或采取其他与企业股权价值相关联的分红激励、绩效奖励、增值权奖励等方式,对激励对象实施激励。
张江高科技园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丁磊告诉记者,在试行办法的基础上,此次“张江新十条”推出了一个创新之举,就是成立5亿元的“代持股专项资金”,在企业转制过程中,帮助暂时无钱购买激励股权的核心团队成员垫付资金,购买股权并缴纳相应税款,以股权作为抵押,待持股者经济实力增长或企业上市后,再取消抵押,将资金归还专项基金名下。“国有企业职工一下子拿不出大量资金购买股权,甚至交税也交不起。我们先垫付资金,等将来上市或者分红、转让的时候,就可以根据一定的方式还给资金。”该专项资金未来会走向市场化,吸收社会资金的参与。
在投融资服务上,去年7月揭牌成立的非上市股权交易中心(OTC)有望近期在张江开展业务,为科技型企业早期融资创造条件。据介绍,通过OTC交易平台,使得大量未上市的企业能够在上市之前,甚至在创业板之前得到一个宽广的融资平台,把股权放在交易中心里面就可以得到融资。这个平台将推动园区的科技金融和交易力量的形成,有需要投资科技企业的投资家能够在这里找到投资的机会。
眼下,张江还在力争通过加大服务等机制创新,营造出更为宽松、自由的园区环境。据透露,张江将在临港新城主城区等地建设限价商品房,定向配售给核心园的引进人才、专业技术骨干、管理人员自住。购买者拥有完全产权,但对转让有一定条件限制。此外,张江还将鼓励核心园区土地二次开放,促进土地集中集约利用,并让更多的园区企业参与到园区的管理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