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赴晚宴?
和其他邪恶小故事
(法)菲利普·加尔比 著
黄荭 译
目录
1 谁来赴晚宴?
2 人们不会把尸体翻出来重温
3 圣巴希尔勒沃的“清阁会”
4 伯努瓦唯一的朋友
5 我看着她沉睡
6 表妹是如何变成电影迷的
7 梦寐以求的机会
8 熊之魂
9 儿子马尔库爱妈妈
10 猎头人
11 霜染的鬓角
12 我的褥子归我睡
13 十五年的投资
14 后院
15 人生如牌戏
16 我们相连的花园
17 慈善家的孙子
18 总不能全怪我吧?
19 作家夫人
20 我们关系的新状况
21 形影不离的朋友
22 红娘
23 她的日子比别人过得慢
24 永恒的录音
25 匿名信
26 我的朋友纪尧姆
27 暹罗猫
28 有人请我出庭作证
29 兄弟菜谱
30 一对情侣的肖像
31 回执
32 和平的代价
33 里沃利大街上的吐痰女
34 夏维尔家黑色和粉色的故事
35 明信片
36 广播节目将停播
你很少做梦,因为梦是背离伦常的,但你有一份可怕的、寻欢作乐的天赋。
这份天赋沉睡在你的内心。你可以这样去唤醒它:在城里游荡,随意地走街串巷,不假思索;突然,你走在他或她的身后,你在不被对方觉察的情形下跟踪他/她;你盯着他/她的脖子,后脑勺下面的那块地方。你有神奇的天赋可以看到他/她的过去。
他,或她,并非无可指摘。
并非所有的罪恶都是血腥的。如果你把你所看到一切说出来,他/她或许会矢口否认自己曾经的背叛、外遇、仇恨、偷盗、谋杀、勒索……简言之,否认他/她想掩盖的过去。
能看到坏人们的过去并不是一种令人艳羡的天赋。大多数人都更愿意拥有诸如能在空中飞翔、能随心所欲地隐身、或者在爱情的春药里醉生梦死的天赋。
但人不能选择自己的天赋。
你想伸张正义么?你想用那把一直放在你口袋里的螺丝刀在那个脖子上戳上几下?那就会是另一个故事了。
你不知疲倦地在城里走着。但你也不反对去乡村的街巷、滑雪道、寂寥的小路上(在遇到人之前)走走。或许你更喜欢乡间清新却充满罪恶的空气。
并非所有的罪恶都是血腥的,但螺丝刀让你手痒痒的。那么,请你先闭上眼睛,把你所看到的一切告诉我们,让我们来做评判。
1
谁来赴晚宴?
恶是存在的,不做善男信女就能知道这一点。
就举奥古斯塔夫人的例子吧。首先,这是个没有故事的女人,快五十了,长相普通;既不算和蔼,也不算讨人厌;或许有时急于做成一桩生意,但从不会过分地利用顾客的偶尔失意大赚昧心钱。
但人是会变的。
一直以来,奥古斯塔夫人都在经营书的买卖。她没有店铺,只是通过印发书单和邮购来卖书:古籍、初版和善本,一些珍本收藏家们热衷的玩意儿。她常常在心里琢磨那些珍本收藏家们会不会冒着把书弄坏的危险去阅读他们所购买的那些“宝”书。
她的书单以平实和丰富的点评见长:“小开本,硬皮精装,斑点切口,镀金书脊……”对普通人而言,这样的点评毫无意义;相反,对业内人士而言却是喜闻乐见。
如果想靠古籍的买卖谋生,就必须低价买进:奥古斯塔夫人经常光顾拍卖场所和旧货行。有一阵子,她还去翻过垃圾:人们有时扔掉的可是宝贝!
有时人们也会主动找她:
“我要出让我叔公的藏书,您感兴趣吗?”
“我要搬家了,我得盘空点东西:您感兴趣吗?”
她感兴趣。
但她遴选、剔除;没必要弄一堆残边缺角的口袋本、普通版本、过时的畅销书。
一天,奥古斯塔夫人认识了一对年纪很大的老夫妻,住在一个僻远小村庄的一座凄凉的大房子里。没有子女,但并非没有继承人:几个他们从来不走动的表亲的子嗣,用萨尔利埃夫人的话说,他们“没有文化、几乎是文盲”;用萨尔利埃先生的话说是些“毫无魅力、贪心的傻瓜”。
在他们住所的隐匿处,萨尔利埃夫妇拥有一个珍贵的藏书室;他们决定出让。
奥古斯塔夫人很高兴他们急于出售:对买家而言,一个着急的顾客永远都是做成一桩好买卖的保证。
她把藏书室里的书一卷卷登记造册并做了估价。她用平和的语调宣布,像是说给她自己听的:“半小牛皮封绿边,书脊新……封面旧……印木纹软羊皮封……”
带着有点麻木的感情,斯塔利埃夫人抚摸着每本即将永远失去的书。目光游离,斯塔利埃先生只是摇了摇头。
“……铅字水印纸……编织丝带书签……”
奥古斯塔夫人最终意识到了。她本应该在她到达这所阴暗的房子时就明白的:斯塔利埃夫妇正在失去视力。一年后,如果他们还活着,他们肯定会双目失明。
很快,她也从两位顾客的口中得到了证实。当然,他们原本也可以留着他们的藏书。但是“有什么力量促使他们把藏书卖掉:怕被继承人糟蹋了”,他们说了好几次。事实上,他们卖书也是因为他们缺钱。
奥古斯塔夫人没有同情他们的命运,相反:她把头脑里作出的估价压低了三分之二。为什么不做一桩上好的买卖,而只满足于做一桩好买卖呢?
斯塔利埃夫妇对低廉的出价感到失望和痛心。但是奥古斯塔夫人叹息道:“瞧瞧这个切口……破损得厉害……!说到底,对不起,你们已经看不清楚了!顾客杀价可是很厉害的……如果杀得太多,这些书可能就要留在我手上卖不出去了。”
最终拍板成交。
离开前,走到门口的时候,奥古斯塔夫人握了握老人的手,打趣地建议他们:“用我留给你们的钱,你们可以给自己买几条导盲犬!”此言一出,惊愕的沉默持续了一会儿。然后斯塔埃尔先生轻咳了几声,恢复了镇定,回答说:“我们会考虑的……”
一年后,奥古斯塔夫人回到了斯塔埃尔夫妇家。他们打电话邀请她来赴晚宴。一个奇怪的晚宴,他们特意说明。瞎了以后,他们想出一个主意,让他们的朋友和熟人分享几小时的盲人体验。他们要组织一个“黑暗中的晚宴”:在完全的黑暗中,宾客们将互相猜测对方是谁,盘子和餐具在哪儿。“在巴黎的一家餐馆也有这样的服务”,斯塔埃尔夫人补充道,“一家由盲人负责上菜的餐馆。在我们家,您可以感受到一种奇异的感官体验!我们晚上八点等您来。”
到了那天晚上,奥夫斯塔夫人把车停在淹没在夜色中的斯塔埃尔夫妇家门口。
没有一点动静;没有一声犬吠。难道他们没有听从我的建议?而导盲犬对盲人而言,还是很有用的。
她按了门铃,没有回音,她进门,摸索着想开灯。白费劲。斯塔埃尔夫人已经事先说过了,不会有任何灯光。禁止使用打火机、手电筒、荧光表、手机。
她摸索着,进了那个要举行晚宴的客厅。她坐下来,摸到一个盘子、一个杯子、一把餐刀、一把叉子……她等着,心跳得厉害。是的,置身黑暗之中实在是很可怕。
在她身后,一扇门打开了。
“斯塔埃尔先生?”女书商问,“是我,奥古斯塔夫人!我已经像你们所说的那样坐好了。我们是在这里晚餐吗?”
“晚宴将在这里举行,的确。”斯塔埃尔夫人的声音说道,“是的,先生们的晚宴将在这里举行……”
“先生们……?”
“我们的狗!训练了一年的狗!”
“啊,你们的导盲犬!”
“导盲犬?”斯塔埃尔先生冷笑着说。“它们,也能算导盲犬?”
晚宴如约举行。
或许稍嫌喧闹。
先是眼睛被咬了,然后是浑身被撕烂了,奥古斯塔夫人成了斯塔埃尔夫妇同伴们的盘中餐,这两个同伴就是用出让藏书得到的钱买的:一条罗威纳犬、一条斗牛犬,已经饿了一个星期,饥肠辘辘,怒火中烧。
2
人们不会把尸体翻出来重温
高山上危机四伏,但人们常常忘记。
女人从来都不会把警告放在心上。
我的弟媳妇现在已经不能站在这里向你们证实这一点了。
那是1月1日,晚饭后,在滑雪道脚下的一家山居木屋里。昨晚,我们遵守了圣西尔维斯特节[1]的所有传统。现在,不用再去想年夜饭、缠着缎带的礼物、午夜十二点钟敲响时互致的祝酒词了。那么,在新年的头一天,晚上八点,我们能做什么呢?我们已经在滑雪道上累了一下午,已经吃了一周油腻的饭菜,夜色早已降临,我们还得在这个并不比另一个滑雪场更引人入胜的地方呆上两天。不管怎么说,待客之道就是要确保让屋檐下的所有宾客都开心,壁炉里的火一直都旺着。一种简单的、集体的快乐应该看起来就像每个人脚边的汤壶一样,暖暖的。
这是一个美好的画面——我知道。
那个1月1日,晚会伊始,有人建议大家“玩一个游戏”。显然这个建议很孩子气,但谁也没有不乐意。“玩什么游戏呢?”所有的游戏,不管是古老的还是时下流行的,都被一一提及。但哪一个游戏都没有得到七名宾客中半数的赞同(我也在七人当中)。既然不能玩“一个大家都同意的游戏”,那么为什么不“出去逛逛”呢?可是外面又开始下雪了,而且我们也都累坏了。
最终还是“玩一个游戏”的建议占了上风。
我建议玩超现实主义者爱玩的“美妙的尸体”的文字游戏。或许有好几种不同的玩法,尽管安德烈·布勒东——超现实主义的教父对规则向来都是一丝不苟的。我有我的玩法,我可以让大家都同意这个玩法。自从中学毕业后,我就几乎没再玩过这个游戏了。那真是曾经的美好时光,条件是碰到一个乏味或者严厉的老师上课,我的同谋和我都憋住让我们身子颤动不已的疯笑。显然,我并没有打算这个1月1日,我能玩得和过去一样开心,在海拔两千米的山区,在这间飘散着淡淡的tartiflette[2]味道的餐厅,面对几个有点闷的四十几岁的中年人——其中有我的弟媳妇阿丽娜和我的弟弟阿兰。“阿兰和阿丽娜”,一对活宝。
不,在我看来,大声爆笑出来就已经算不上是真正的笑了。
好了,让我们先忘掉中学吧!
游戏“美妙的尸体”:每个人在一张纸上挨个儿竖着写一排主语;把纸折好不要让邻座看到你写的内容;把纸传给下一位,每个人都竖着写下一排动词。再把纸传给下一位,每个人都写一排宾语;接着传,加上一排地点状语,然后是时间状语。最后可以加上一个寓意。然后,在一群既定的观众面前,摊开纸……大声读出来。
这天晚上,果不其然,我们得到了一些离奇、愚蠢、淫秽、似是而非的句子,借着和土豆洋葱肥肉丁乳酪烙一起下肚的白葡萄酒的醉意,大家都笑得很起劲,尽管当时我可怜的弟弟已经病入膏肓,他在三个月后冰雪消融时节去世了。
确切地说,1月1日的晚会非常愉快;在那一刻,所有人——除了我——都不知道第二天将会发生什么事情。
在主语的那一列免不了会有聚在这里的宾客、大家共同的朋友、大家都知道的活宝们的名字。动词有时候很粗俗,有时候很搞笑,有时候很中性,但宾语——也可以是一个人名——会把它变得很匪夷所思。我不记得那天写在随意展开的纸上最有趣的几句话是什么了,因为说到底,如果说给没经历过这个爆笑晚会的人听,肯定不会引起共鸣。
不对!我记得有这样一个句子:“阿丽娜(总是我的弟媳妇)在骆驼上吞下一双滑雪橇一边在一根晾衣绳上吐出一只狼狗。”啊!啊……!多年后回想起来……阿丽娜当时还喃喃自语道:“在我这种情况下,我倒更想吃点草莓”,或是诸如此类的一句话,这证实了昨晚我可怜的弟弟在圣诞树下和我拥抱时悄悄跟我说的事:“下一顿年夜饭,我将不能和你们一起,不过新人替旧人……”
阿兰不讨厌老一套的规矩;但是既然知道了他得的是不治之症,我又怎能嘲笑他老套呢?对他而言,知道妻子的肚子里正孕育着一个小生命或许是一种安慰。
所有的纸——我们是七个人,我之前说过,所以有七张纸——所有的纸都被一读再读,直到这种阅读的乐趣变得寡而无味,这也是预料中的事:我们不能整夜都以同一种文学为乐。
“我们明天做什么?”
多此一问:明天和后天,我们冬日假期的最后几天,我们要去滑雪!
尽管雪下得很大,尽管天气预报有雾,我们还是会去滑雪。我们都酷爱滑雪,未来的母亲和未来的寡妇阿丽娜比我们所有人都迷滑雪。尽管,在她这种情况下……
总而言之。
这七张“美妙的尸体”何去何从?有人——我想是我亲爱的妻子——建议把七张纸保存起来以备日后再拿出来读着玩,比如明年夏天。我反对:“人们是不会把尸体翻出来重温的!‘美妙的尸体’也不会强过其他尸体!”大家都很赞我的俏皮话,因为我是这个游戏的始作俑者,我得到了游戏的成果。一张张地,我把皱巴巴的小纸头扔进了壁炉。
1月1日:下定决心的日子。
我的决心没有付水东流,而是付之一炬。它们被焚毁了,永远消失在所有人的眼皮底下,但是它们从来没有从我的脑海中消失。
因为,要知道的是,一切都写在纸上,尽管零散地混在其他人的字迹中间。我很诚实地把我的决心写了出来——事实上,我下的唯一的决心。是的,一切都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只要看我写的所有第七行的字。一切都被高声读出来,但顺序被打乱了,在所难免。我们曾经笑着读到:“在黑色的滑雪道上”。或“为了钱”。或“保尔”。或“阿丽娜”(这个想给我得了绝症的弟弟生一个继承人的傻乎乎的弟媳妇)。还有:“明天”。和:“杀死”。所有这些词语,所有这些句子的碎片,混在其他主语、动词和宾语中间,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怀疑。而把我写的每张纸上第七行的字连起来读,就可以听到下面这个句子:“保尔(当然就是我)为了钱将于明天在黑色的滑雪道上杀死阿丽娜。”
这个计划在第二天,1月2日,得到了执行
借着雾气,认定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最行之有效的方法,而且连尸体解剖也不会看出任何破绽,我成了南部山区的一个杀人犯。为了达到目的,我只要把这个可怜的阿丽娜推下悬崖,她和她那美妙的生命的许诺(那个未来的小侄子或小侄女想必是愚蠢而安然地睡在她的肚子里)。我那个倒霉的弟媳妇,在她令人眩晕的、太短暂的下坠过程中,是否有时间弄明白,其实通过某种游戏和公平的方式,我已经在前一晚警告过她了?
不出所料,我弟弟很快就去世了——疾病、忧伤——,让我成了他唯一的、心灵永无宁日的继承人。
3
圣巴希尔勒沃的“清阁会”
在村子的入口,有一块小牌子挂在桦树上,醒目地宣布:“星期天9月25日,圣巴希尔勒沃大型清阁会[3]……”六点鲜红的省略号点名了它的用意。
谁会兴高采烈地一大早在乡下占一块地盘——一块草地、河边、学校的操场——来摆上一天的小摊,一堆小玩意儿摊在一张废弃的毯子上,以谁也看不懂的顺序依次排开?
谁?一个想玩卖货郎游戏的成年人?
谁会乐意把目光集中在其中的一件小玩意儿上,弯腰去摸摸它,掂量掂量,然后直起身询问它的价格,听后吃了一惊,试着杀掉一半的价格,虽然只是个小数目,然后假装犹豫不决,假装放弃,最后双方成交?
谁?一个想玩寻宝游戏的成年人?
给大人们准备的有点孩子气的小营生。
每个人都为自己提供自己是块做生意的好材料的确凿证据。
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这么单纯。
有些人想要更多的猛料。
星期六下午,三点左右,清阁会的前一天,罗杰·埃尔森开着一辆其貌不扬的米色汽车来到了圣巴希尔勒沃。
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他已经勘察过将要用来叫买叫卖买的那块场地,和我们之后要谈到的其他所在。
第二天下午五点,早在意味着淘货结束的天黑之前,他就会回到他的和其他人一样停在村子入口临时停车场上的汽车,然后永远地离开圣巴希尔勒沃,离开这个区,这个省。
应该说罗杰·埃尔森在这个星期天并没有很多物品要卖,他也没有漫天要价。神情平静,有点心不在焉,人们丝毫不会认为他是个行家里手,甚至都不会当他是个开窍的业余爱好者;他就像那些有可能买东西的顾客一样。他拿出来卖的是一张独脚小圆桌、六盏台灯、三幅油画、十几本书,一摞不值钱的旧书,还有一套少得可怜的家居零修用具:一把似乎生锈的铁锤、一把螺丝刀和一些电线。
谁会买他的油画、书、铁锤、独脚小圆桌、灯、螺丝刀和电线呢?这个地区的人。或许甚至就是圣巴希尔勒沃的当地人。顾客们假装在查看感兴趣的物品,把它拿给身边的人看,好像为了更好地估价,但并不是真正地“看”这件物品。或许有一幅油画在他所熟悉的画框里他已经看过上百次了,但把这幅画扔到露天的一堆杂货里,他一定认不出它了。
罗杰·埃尔森对这个星期天做的买卖满意吗?
是的。
不管怎么说,同意打点折扣对他来说也没少几个钱!他并不是蔑视金钱,当然不是,口袋里多几张票子,这是好事。但他参加这个“清阁会”的目的并不是为了牟利。他的主要目的是要尽快让这些物什易手,让它们散落在这个地区的四面八方,然后他了无牵挂地离开圣巴希尔勒沃。
应该说说前一天……
……前一天,在这个秋天的第一个星期六,罗杰·埃尔森,神情淡漠,手背在身后,在圣巴希尔勒沃溜达了很久,有足够的时间让他发现那些只有上了年纪的孤寡老太太住的房子;他并没有找那些看上去太华丽的房子(谨慎让他远离它们),但他也不会去选一座破破烂烂的房子。
到了夜里,他开始行动,铁锤、螺丝刀和铁丝是他全套工具。
罗杰·埃尔森喜欢行动,在圣巴希尔勒沃如此,在其他地方也一样,从淘货到清阁会,从清阁会到摆货摊。
第一幕:房子的女主人突然出现在他面前;他猛地一击,几乎没有发出任何声响。
然后,屋子的女主人丢了性命,第二幕:寻找几样明天可以变卖的家居物品或装饰品。
幕间插曲:在行凶的屋子里过夜。夜很短,因为凌晨六点,他就到了大家开心的所在:可以随便挑个地方安顿下来,早起的鸟儿有虫吃。
第三幕,最漫长也最迷人的一幕:赃物被摊在地上——油画、台灯、独脚小圆桌、旧书、生锈的铁锤、螺丝刀和电线(最后这几样东西已经物尽其用,可以光荣退役)——就等顾客光顾。
第三幕比前两幕更刺激?
那是当然。没有逃离犯罪和抢劫现场,而是堂而皇之地呆在村子的中心;手插在口袋里,唇边挂着淡淡的微笑,千真万确的罪证就摆在他身边,而他看着熙来攘往的人群消磨着时间……
但他能冒什么危险呢?没啥危险。这些可怜的小老太太,在圣巴希尔勒沃和其他地方一样,几乎都不待客。更别说是在一个有旧货市场的星期天!而且:她们的油画,她们的独脚小圆桌,她们的台灯,她们可怜的藏书,谁能在罗杰·埃尔森的脚边把它们认出来呢?有谁曾经在她们家注意过这些物什呢?
可怜的生活的蛛丝马迹。
在圣巴希尔勒沃和其他地方一样,只有在星期一才会有人发现尸体,或者更晚。
被盗的物品到了不同的买主家里——一些不值钱的东西,报纸都不会一一罗列——,除了一具尸体和几篇报纸上的报道,一开始很刺激,很快就变得重复乏味,让人恹恹欲睡,这个阴沉的日子剩下了什么?
离开圣巴希尔勒沃,罗杰·埃尔森试着想象铁锤、螺丝刀、铁丝会在哪个屋子、哪个工具袋安家落户。
然后他就对这个问题不再感兴趣了。
旧货市场的老主顾,大清仓的老客户,在得到几样来路不明、没用的小玩意儿的时候,你们的脑袋有没有一时半刻想到过这个流窜犯,他的业余爱好无非是“清阁”,而那些老太太,为此“清”的却是她们的鲜血?
4
伯努瓦唯一的朋友
我一直都是伯努瓦唯一的朋友。
在初中,之后是高中,我们有一个朋友的圈子。当时说起来都是朋友,但是,回头想想,或许用伙伴去形容那群人可能更合适。
伯努瓦,我一直都支持他,因为他被人蔑视,受人嘲笑,有时甚至遭人攻击。他不讨喜的长相让人看了不舒服。他奇怪的语调也很犯嫌:或许是受了他父母口音的影响。
孩子和少年的愚蠢和恶意往往让人瞠目结舌。
是的,伯努瓦可以靠我来保护他,而且我也一直都护着他。帮他说话,扇招惹他的对头的耳光。我对他一直以来全心全意的呵护让大家感到很好奇。他们想弄明白。原因很简单,我觉得伯努瓦很和气,仅此而已。我喜欢和和气气的人。
很久以前,秋天的一个早上,很多同学都离开了专区到大学读书。伯努瓦没有,他回到了本省腹地照料祖业去了,一家不景气的锯木厂。
他父母很爱他:家里的独苗!他们想把他留在身边,让他陪他们一起过日子;他们希望他好歹娶一个当地的年轻姑娘——最好是同村的姑娘。
伯努瓦不得不屈从于父母之命:接手锯木厂,娶一个胖嘟嘟的姑娘,很快就有了三个孩子,很少有机会可以离开家庭乐园半步,总之,他俨然是一个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好经理。
至于我,在大学过了几年优游的日子,没有明确的目标,归根结蒂很懒惰,我又在巴黎呆了几年——这几年很辛苦。然后,慢慢地,虽然没有天分,但人们都认为我干活机灵利索,我找到了一个属于自己的位置,就像人们说的那样。在这一行里,最难的不是标新立异,而是要有耐心。不是吹牛,我干得还真不错。
那么伯努瓦呢?
至于伯努瓦,从他的知心话和我所听到的传闻来看,情况越来越糟糕了。家庭乐园看着它的幸运星黯淡了:锯木厂的倒闭或许是一个原因;一场大病让他的一个女儿残废了;父母前后不出五天相继去世让他意志更加消沉。
可怜的伯努瓦。
但是伯努瓦很坚强。伯努瓦总是能东山再起。
然后是晴天霹雳,至少对夫妻生活而言是晴天霹雳。他妻子——当地的胖女人——疯狂地爱上了村里杂货铺的老板娘:一个年轻姑娘,灰眼睛的颜色和她的工作罩衫一样。在城里,这种事往往不会被人注意。在乡下,就不会那么无声无息。不过话说回来,我倒是很惊讶这份出格的感情引起的愚蠢的议论竟然那么少。似乎大家也就私底下嘀咕嘀咕:“每个人都可以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他有权爱他想爱的人!这跟我们没关系!”
于是,伯努瓦的妻子就和杂货铺老板娘一起过了,村里人也没觉得大逆不道。这要是发生在一部电影里,看上去就不会那么令人信服了。
幸运的是,孩子们喜欢所有人:他们的父亲,他们的母亲,他们母亲的伴侣。他们拥有两个家。
锯木厂倒闭后,伯努瓦办了一家玩具厂,能帮他挣点钱。
每年夏天,我都会回家乡度一周的假。我去看望伯努瓦,他总是兴高采烈地欢迎我。我是他衣锦还乡的童年玩伴。有些人,很善良或许也很天真,他们很高兴看到你的名字时不时地出现在电视上;他们因此就认定你是个人物,在巴黎,放荡不羁,生活优游,他们很容易就认为你是电视明星的朋友。“你应该认识德鲁克[4]吧?你们是哥们吧,皮雅达斯[5]和你?”
为什么要让一个老朋友失望呢?我走进了他的美梦:是的,我常和名人来往!一个电视台的编剧什么人都认识:记者、歌手、政客、运动员、电台主播、演员。我们是个大家庭。
可怜的伯努瓦。
当伯努瓦把我介绍给村里人的时候,我成了“那个他童年时代的保护人”,他最好的朋友,“不摆架子,不装模作样,对谁都实在,但他平时出入的可是上流社会!”
我的确谁都认识,但我最了解的还是伯努瓦。他的生活,他的口头禅,什么让他痛苦,什么让他幸福,他对父母的爱,对他们一如既往的敬重,和前妻还有前妻的伴侣维系的和平、友好的关系,对孩子的钟爱,因女儿的疾病而产生的种种担忧。
伯努瓦说他在电视上看到我的名字,这很正常,因为我的职业是编剧,但这也可能是假的:有人告诉他在电视上看到过我的名字,这两者之间还是有点差别的。因为伯努瓦不常看电视,也不常翻杂志:伯努瓦成天就知道工作干活。
那天晚上,伯努瓦在等我。我特地从巴黎回家乡去看他,他知道我邀请他在离他的人间乐园二十公里左右的一家餐厅晚餐,那里又成了他的乐园,因为伯努瓦每次都能东山再起。
我八点去接他。平时伯努瓦晚饭吃得比较早,但是伯努瓦很喜欢我。我们在餐桌前坐下来,八点五十,我猜想,就在我为法国电视二台写的连续剧开播的时间。我点了当地的特色菜。当晚餐结束的时候,连续剧也播完了。全法国的人都津津有味地看“伯努瓦”系列故事,至少我是这样希望的,一个长相不讨喜的小男孩,有奇怪的口音,被班上同学嘲笑,被可笑的父母溺爱,这对夫妻在一个僻远的山谷有一家锯木厂,山谷里长了一些奇怪的变异树种(大概是从六十年代末开始的)。主人公,不过我们可以这么说,这个伯努瓦长大成人,很快就被一个胖嘟嘟的妻子折磨,她可不是心如止水的女人,证据就是她常常偷情越轨(在黄金时间播出)。
我的剧本取材于现实:父母的锯木厂倒闭了;另一个打击:主人公的一个孩子染上不治之症。我没有放过任何细节,我得承认,一切都是从真实人物伯努瓦那里借用、偷来的,我甚至都没有改名换姓。何必呢?
我们喝了一杯淡咖啡,没有喝酒,因为我开车,我们举杯为我们的友谊碰杯。然后我送伯努瓦回家,我不会耽搁的,不会,路途遥远,再次感谢你为我所做的一切,最后拥抱过后,我欢快地轻揿了一下喇叭,我又一个人上路了,没有在后视镜里看一眼像骷髅一样杵在屋顶的电视天线,我离开了故乡,心想,看来我永远都不会再回来了。
5
我看着她沉睡
我看着她沉睡。再过五十分钟,她就整整睡了一天一夜了。而且什么都不能证明她很快会醒。我不认为她会发出这样的感叹:“真奇怪!我睡了二十四小时!我该睁开眼睛……?”
我,我已经三十六小时没合眼了。而我,我喜欢睡觉。睡眠对我而言,我想,和所有人一样,都是必不可少的,侦探小说——这不过是举一个例子——或冒险小说的主人公除外,他们不停地行动、做爱、推理、打斗,然后突然意识到他们已经十几天都没合眼了。
没有人可以这样长醒不睡。我说的是,在现实生活中。
尤其是——我也看过不少所谓的车站小说——这些书的主人公多少都有点酒鬼的味道。我呢,只要一杯白葡萄酒就可以让我得偏头痛,光想一想,我都已经感觉不舒服了。
或许是因为我已经……三十六小时,零几分钟,没睡觉了。
她呢,正好相反。几乎一天一夜,她没有处在思考的状态。她在做梦。一些焦躁不安的梦,噩梦。我不会把她摇醒,冲她大喊:“醒醒,醒醒!你做了一个噩梦!”
睡醒后等着她的现实比她的噩梦还要糟糕。
她睡得很沉。
我看着她沉睡。有点焦躁,但一心为她好,事实上也有点被吓坏了。
当她醒来……
一个有洁癖的姑娘!爱干净到极点:拍打、揉搓、打扫、冲洗!
可以说她疯了。如果她仅仅只是疯了那倒还好。如果她不能理解自己所作所为的可怕之处也就算了。“她行为举止中可怕的反常”:记者们的说法;这这种情况下,这种说法倒是恰如其分。
如果我真是她的朋友,我就该在她熟睡的时候闷死她,掐死她,对着她的脑袋开上一枪、两枪、三枪。是的……可是……我就得在监狱里度过余生,永远和她分开?不然就是她被送进一家疯人院,或关到一家监狱里,而我还是自由身,可以随时去看望她。要是她死了,她就永远都不可能来看望我了。
现在,她睡着。我不知道有朝一日我是不是还能睡着。如果她醒来——说到底,没有任何迹象证明她有朝一日会醒过来——,我或许马上就能睡着了。仿佛连通的花瓶原理。然后她会守护我,一天,两天。
不可思议!当她清醒了,她走到隔壁房间,看到她所犯下的罪行铁证,她会不会记得真实发生的一切?她会不会怀疑我说的话?她会不会悲痛欲绝?
我问自己太多问题。而她呢,她不问自己任何问题。
她喜欢秩序、清洁;她成天都在收拾、用力地擦洗。摆脱不掉的洁癖,她讨厌脏乱。
我们是朋友,但她从来没有告诉我她孩子的父亲是谁。从今往后,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呢?我并不认识她所有的相好。而且,孩子的父亲或许只是她的一夜情人。或许把那个家伙留在家里会弄得鸡犬不宁。
她只留下了孩子。
保留一个孩子。像把醋黄瓜存在玻璃瓶里、把沙丁鱼存在盒子里、果酱装在罐子里那样放得整整齐齐,每三个月掸一次灰。
我没有太多带孩子的经验,但至少,在我看来,孩子是不能在储藏柜里长大的。一个孩子会跑会跳,会哭会闹。我女友的小孩就很闹,脏兮兮的。这个正在熟睡的、幸福的女友,但她醒了之后,就要变成不幸的女人了。
至少我这样猜想。
如果她醒来,反咬我一口?如果她认为在隔壁房间,可能是我……孩子的骨灰,我……
是她。我没有看到那一幕,但我知道:是她。我来这里是为了来灭火的。我知道事情是这样发生的:她在给孩子洗澡,用漂白水搓他……她在床上浇上汽油……烧着了……她把小孩扔在床上。显然,我来迟了。我没对她此前表现出来的一些奇怪征兆予以足够的重视:当孩子把自己弄脏、当他把食物吐出来时她表现出来的过激反应、她的暴怒。
来迟了。
她……怎么说呢?她在微笑吗?她在她的房间,躺在她的床上。
是的,她在微笑。
她在等我,她在陷入沉睡之前曾经打电话通知我来。
“你是我朋友。你应该帮我。”
我是她唯一的朋友。我来了。我本应该通知警察局、消防队的。但是已经于事无补了。
二十四小时已经过去了。现在再打电话给谁有什么用?我是她唯一的朋友。我知道怎样帮朋友。
是的,我应该采取行动……收拾房间。不惜一切代价阻止她醒过来后发疯或变成不幸的女人。既不进监狱,也不进疯人院。又一次着火了,这一次是我为她放的,为了掩盖她犯罪的所有痕迹。
调查员多半精明、不好糊弄。不过没关系:我是她的朋友。
警察并不是第一个到达现场的。
消防车的警笛声再也不能把她唤醒了。
6
表妹是如何变成电影迷的
首先,表妹不是我的表妹。实际上,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她不是任何人的表妹,但是她因此反而成了大家的表妹。有点像一个家庭可能会收养的一只猫,或者反之亦然。表妹不是某个人的表妹。
对了,我想我记起来了:这是因为联姻而来的表妹,有段时间打算举行婚礼的,后来又吹了,我不记得当时是跟我哪个单身的前妹夫,今天那个妹夫早已不见了踪影。
反正,是表妹。
看不出确切的年纪,没有迷人之处,也不多话。没有坏心眼,也没有特别善良;可惜还没有幽默感。未老先衰,生来就是孤家寡人,个性多变:有时很自私,有时又很殷勤。我们习惯了她在身边。她不仅仅是所有人的表妹,而且她还是不同代人的共同的表妹。一个特例。
几年前的夏天出了一桩大新闻:表妹要拍电影了!“什么意思,拍电影?是她拍摄一部电影?还是她要被拍到一部电影里去?”
表妹——是她兴高采烈地告诉我们的——得到了一个角色,一个小角色,几乎算不上是一个角色,就是过个场,在一部在她家乡拍摄的故事长中晃一下。这个角色是她毛遂自荐要求演的?她说不是。一个导演助理在街上跟她搭讪,她没觉得听他说话也没有什么不妥;他给了她手机号码。随后她去了制片公司。人们告诉她拍摄的地点,她得去三天。她会得到报酬,当然,不多,再怎么说她也不是看在钱的份上才接这份活儿的,才不是呢,她只是觉得拍电影有趣,她可以观察、发现另一个天地,让她换换环境(她是做保险的)。
剧情,或者更确切地说是表妹开始她电影生涯的那一段戏发生在一个警察局。男主角,她忘了他的名字,被两个凶巴巴的宪兵带到警局,可能是在一场追捕之后,因为演员们一个个都气喘吁吁的样子。
在摄像机的镜头里,坐在几米远的地方,化了妆,是我们那位做群众演员的表妹。八小时的工作,接连三天,她对我们说道。
几个月后,电影上映。精心打扮一番,表妹去看下午两点的那场,巴巴地等着警察局那场戏。到了那场戏(在银幕上只演了三分半钟),表妹却没有看见她自己;她很惊讶,心慌意乱。
她又看了一场,这次注意力更集中。同样的失望。剧情的其他部分于她无关。
到了晚上十点,表妹灰心丧气地离开了电影院。她再也没有回去看这部电影。她知道——她之前也知道——有些拍摄的镜头在剪辑的时候会被剪掉,或者对焦在主角身上的镜头让后面走过场的群众演员变得很模糊,这么一来,就跟没出场似的。不过,她想通了。接下来的那个星期天,她跟我们讲了她在电影院度过的那一天的经历,全家人都笑话她,笑得那么尖刻我都有些担心。表妹用很特别的神情看着我们。
不管怎么说,表妹并没有对第七艺术心存怨恨。
对她而言,新生活开始的。作为电影迷的新生活:如何形容她这一无法餍足、促使她从此以后每周去黑黢黢的影院四五次的兴趣呢?法国片、外国片、新片、老片、喜剧、悲剧、西部片,对她而言,什么片都好。她看了成千上万公里长的胶带。每一场,她都评价演员、摄影师、剪辑师的工作;她学当导演。而且她看其他观众从没看过的东西。一方面,在每部片中,她都看群众演员;另一方面,更了不起的细节,她看剪辑时没有保留的群众演员的戏。
在雷诺阿拍摄的一部黑白悲情片、迪诺·里西的一部喜剧、希区柯克的一部恐怖片里,电影迷表妹猜度所有原本可以插在这里或那里的镜头,她想或许这可以带给故事更多活力,尤其是它或许可以让几百名默默无闻的群众演员开心,这些群众演员忙了整整一天,有时候甚至是漫长的一星期,或许在凄雨中,或许在冷风中,等着导演(或他的第一助理)命令他们从摄影机镜头前面走过——却决不朝镜头看,看那台美妙的摄像机!
表妹成了电影迷。可是,她看过几千部电影,却说不出一部电影的剧情,说不出最简单的片头字幕。相反,她能认出那些群众演员,那些距离镜头百米远,或在明星身边走过,在影片中一晃而过的群众演员。对于他们真实或虚幻的事业,她简直无所不知。
年复一年,表妹跟换了个人似的,让我们迷惑不解。几乎有些惴惴不安。是不是我们当初的嘲笑对她的伤害永远也无法平复?
今年夏天,表妹给自己买了一台摄像机;她决定自己拍一部电影。我们将做群众演员。而她将是主角。一部黑色电影,她又补充说。很黑。
7
梦寐以求的机会
为什么他还呆在那里?几乎蹲着,嗅着书籍灰扑扑的气息,而他只要确定人行道上空无一人就可以从他已经呆了一个小时的书店里出来,(貌似)平静地走向一个地铁口,然后永远地消失,和这个街区再无瓜葛。
他一无所知。他唯一的预防措施,就是本能地锁上门,在临街的一边挂出“关门”的牌子。机械的举动。
一个悲剧,真的?
没有预谋。真的没有。如果有预谋,他杀人后肯定很快就会溜之大吉。但是,他留在现场,跨坐在一张草编的椅子上,一只脚放在一个装满了明信片的纸箱上,另一只脚搁在一堆写满惊险故事的画报上。
思前想后,心情渐渐平复。在他每星期都“吞食”的侦探小说中,侦探们,不管是冷静的还是激动的,不管是啰嗦的还是缄默的,都是在案发之后到达的。他们对那些促使X先生杀死Y先生的事件一无所知;而且,他们也不知道X先生的身份(对情节和调查而言都更引人入胜)。从第三章开始,他们的头脑开始变得敏锐,凭借推理找出一些蛛丝马迹,经过调查追踪,他们最终找到了凶手,可惜常常是在从一开始就有他自己的一点小判断的警觉的读者之后。
在这个傍晚,在这间昏暗的商店后间,弥散着淡淡的旧书的味道,情形在他看来非常简单。他不是小说中的侦探,不过他知道谁是凶手:他自己。他知道案发的原因,但他不知道受害者的姓名。他具体的心理活动?一旦把裁纸刀刺破紫色的工作罩衫、插进老书商的心脏,短暂而致命的愤怒就淹没了他,没有给恐惧、悔恨和惊愕留下丝毫空间。
他试着什么都不去想,他做到了:平生第一次杀人的感觉很奇怪。
几乎没怎么流血。书商几乎干净的死亡让他很满意。如果他有预谋,他会更愿意用毒药;但人们不会成天有事没事把砒霜揣在兜里的。
什么都不去想,或者好好想一想,从某种意义而言难道不就是在等着别人来抓自己吗?这个书商可能有家人或朋友,他们或许会担心,会想方设法把店门打开。如果他被捕,他是不是会负隅顽抗?在哪里,在什么时候,怎么样,是谁,还有为什么……?如果,他悄悄溜走没有受到盘问,他的逃逸或许会引发一场让警察和记者都热衷的调查:“书商被杀之谜”。如果他留在这里,被拖去一家警局,他永远都不会承认自己为什么杀了他,这个坏家伙,社会舆论会不会面对一个更大的谜团、生出无数的假想?
他想的就是这个:离开还是留下来?
如果他走了,警察永远都不会怀疑他;怎么会想到他呢?他一直都是现金支付;而且他不知道受害人的名字,受害人也不知道他的名字。
但是如果他留下来,出于虚荣,在受到不停盘问之后,他是不是还能对他唯一的杀人动机守口如瓶呢?警察有的是法子让嫌犯开口!都是理性主义者,他们不仅仅需要抓住一个罪犯:他们还要求找到作案动机。但是有什么好解释的?没有人可以站在他的位置上去想事情。
是的,应该要让哪个侦探、哪个律师、最后是哪个法官去理解并体会他在这个午后杀人时心中燃烧的熊熊怒火?
作为一个二手书店的老主顾,他多年来都在找一本差不多半个世纪前出版、已经绝版、从未再版过的小说,那是他他年轻时——十三、四岁的样子——,带着狂热、带着战栗反复读过的一本小说,后来他把书借给了一个短暂的恋人(最糟糕的就是迷恋),这个恋人一直没有把书还给他。他认定有朝一日自己会因这本小说而大干一场,犹如一种宿命,一本他只记得书名的小说——《梦寐以求的机会》。作者?出版社?谜……不过道貌岸然的书商几年前就答应过他如果有一天这本书出现在书店里,这本侦探小说,他一定替他收在一边。
是的,如何重温那可怕的一刻,当外面的街灯亮起,书商恶毒地(却没有任何理由)告诉他:“哟,是《梦寐以求的机会》先生来了……告诉您我已经弄到手了,您要的那本书,我盘下来的一堆书里有它。我用不到一小时的时间就读完了,相信我,我觉得那书不怎么样!很奇怪您竟然那么痴迷于它……坦白跟您说:我觉得那本侦探书无聊透顶。不过,今天早上有人从我手中买走了。您来晚了:我已经把它处理掉了……”
于是,一把裁纸刀,他适才都没留意到,在刹那间寒光一闪,映照出距离书店最近的那盏街灯;他一把拿起来,像侦探小说中的罪犯一样刺过去,在那个卑鄙的傻瓜的紫色工作罩衫上划出一道大大的口子。他杀人了,他一定很难获得赦免,哪怕是一位喜欢犯罪小说的名副其实的主教也不会赦免他所犯下的罪孽。
8
熊之魂
在一张请帖上,约会写得一清二楚。
而我们,我们并不清楚。只知道船停在塞纳河边,在巴黎的西郊,位于一个废弃的采沙场和一个很大的废铁仓库之间的某个地方。不过是一个游船码头,一个想在河上消磨幸福时光的小资们停靠的小港口。一个光线不好的地方,湿漉漉、油腻腻的码头。约会的日子和时间我们倒是能说得上来:某个星期天晚上九点半。不建议早到,又说“一千个抱歉,特别告知可能会晚到的人:一到九点四十,小船就会起锚。”
一个这么特别的约会,自然不能错过;于是一到九点一刻,这个此前荒凉冷清的地方就有很多辆汽车悄无声息地停下,下来一些神情惶惑的大人,手上牵着一两个穿戴整齐的小孩。可以看出这些家庭彼此都保持一定的距离,尽量装作互不相识,看好“安魂号”小船的停靠处,然后走开,好像只是在做一次健身的散步才碰巧把他们带到这里;可是,大冬天的,又下了一整天的冷雨,大多数的孩子看上去都半睡半醒的,要不是亲眼所见,肯定没有人会相信这一幕。
因为我们会说:“看到一些车停在这里”,“看到一些家庭在找那条船”,但是实际上我们什么都没看到,因为没有人在看,在惊讶,在怀疑……怀疑什么?
距离九点三十还有两分钟的时候,从“安魂号”的船舱里射出一道光。甲板上冒出一个幽灵般的身影,一个穿着白色衣服的男人慢慢向天空举起双手。几家人默默地聚在一起,然后顺从小船船主一个含糊的手势,踏上了跳板:十二个大人和二十一个孩子。
过了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大人们离开了小船,头也不回地走开了。孩子们,他们留在“安魂号”上。
三个月后,在一艘飘着游船旗帜的船上,一次乘船旅行聚集了五十多名游客,不同国籍、不同年龄的男男女女;他们唯一的共同特征就是目光——时而专注、时而游离的目光。游船上的活动安排,既不是桥牌比赛,也不是巴洛克风格的音乐会或戏剧表演;更不是沿途停靠的景点观光:一切都将在“安魂号”上进行。是的,奇怪的是,这艘游轮和那艘小船有一样的名字。
只有一个念头纠缠着所有乘客:见到孩子——那个特殊的孩子——试图从他的嘴里得到一言半语:他作为通灵者的话。
在什么时候、又是在怎样的情形下作出了遴选?其他孩子都怎么样了?当初只看到他们上船却没有见到他们下船。
在船上,只有一个孩子:那个通灵的孩子,此次乘船旅游的国王,一次神秘之旅——没有打正式广告,想必如此,但是口口相传非常有效——由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组织的,他的胡子修得很短,目光锐利,动作有些神经质。一个无名无姓的男子,此时此刻只有他有权和孩子说话,窥探孩子最具“通灵力”的绝佳时刻。
如果说广告在游船出发的时候还是很低调的,组织者在开船后就开始吹得天花乱坠,吊足了乘客们的胃口。据他说,通灵的孩子并不是普通人!他母亲是一位印加女神的后裔,他父亲是一位王子,圣殿骑士之秘密的守护人。而他自己是一位法老转世,谁知道古埃及的那些秘密(只是每次都听经纪人用景仰得五体投地的语气谈起他们),通灵的孩子拥有所有的天赋。当时机成熟,他就和魂灵或者未来的使者、甚至是太空来客交流。
但观众最关心的还是过去。
每天只有两小时允许人们分批接近孩子。
此外,就是由经纪人做的一些讲座,“和亡灵对话”,“金字塔的秘密”,“塔罗牌和预知力”,每次都是济济一堂,让人们更加期待和孩子晚间的会面。会面之后是集体的欢叫和哭泣,心满意足的拥抱。
盘腿坐在一个洁白无暇的坐垫上,披着藏红花颜色的袍子,围在一圈香气浓郁得让人头晕的芳香蜡烛中间,孩子凝视着放在他脚边柳条编织的篓子里各式各样的弥足珍贵的纪念品:照片、粗毛线衫、信件、围巾、几绺头发。他随手抓起一把东西,沉默一分钟,然后跟这些东西昔日主人的亡灵说话,最后以亡灵的身份表达。
于是他的声音变了。
由于他无穷的魔力和纯真,通灵的孩子和那些已经死去的人对话,或者让那些不幸的生者和他们挚爱的逝者对话,从而治愈他们心灵的创伤。
诚然孩子是无私的,超乎物欲之上,但他的经纪人会接受敬献(不同国家的银行纸币),并明确表示收到的钱,加上价格高昂的乘船旅行的费用,都将用于创建一个基金会,去资助“研究人员”。
当孩子表现出倦容,经纪人就会请求公众离开。孩子回到他的船舱。留下经纪人一个人——这位前商人、前巫师、波麦特和弗雷斯内的前居民——守着那堆钱,一数再数。
乘船旅行持续一周。“安魂号”在地中海上漂着。
但是孩子总是让人捉摸不定;永远都不能完全信任孩子。
乘船旅行的最后一天,孩子突然在公众面前放声痛哭。经纪人觉得他表现得有点过火了,但是不管怎么说,干嘛不利用一下,来场即兴表演?
穿着黑衣,一双哀求的绿眼睛,一个三十几岁的女人走过来把一只绒毛玩具熊放在孩子的脚边。这就是他为什么哭:因为这只绒毛玩具熊。下面就是他在两次痛哭间歇说的话。
紧紧地把玩具熊抱在怀里,他抽抽噎噎地说他被人从父母身边夺走,让-夏尔(这是经纪人的名字)命令他假装可以看到亡灵,可以跟他们对话,亡灵想和在场的人说话,而这一切都让他感到害怕,他,他才不喜欢亡灵,而且他也看不见它们……至少,在这里看不见……但是他想找回他父母和其他曾经一起在小船上的其他孩子……他哭得更厉害了,又说让-夏尔很坏,还有……
经纪人一时惊呆了,说不出话,随后大叫:“孩子被恶魔附身了!”受了刺激,乘客们都无法想象孩子竟然能说出这样的蠢话,都认为他是被邪恶的魔鬼附了身,所有人都很高兴让-夏尔很快把孩子带回他的船舱里。
第二天早晨,“安魂号”游船上的旅行结束了。所有人都上了岸;孩子永远消失了。
9
儿子马尔库爱妈妈
孩子会杀死父母,以象征或非象征的方式。不管是在八卦新闻还是在侦探文学病态或可悲的案件中皆如此。这很卑劣,但人们无能为力。
儿子马尔库——帕特里克·马尔库——爱他妈妈:所有人都承认这一点。还是孩子的时候,他就深受三个姐姐和母亲的宠爱。青少年时期,他做的傻事越来越多,家里女人们的目光一直都是那么宽容,而一家之主的父亲却从此用批评的目光看待他了(这孩子简直就是欠揍)。长大以后,只有马尔库夫人可以容忍他,她很晚才发现她儿子懒惰、自私而且难相处。
接二连三地,因为不同的遭遇(结婚、工作、离婚和再婚),马尔库家的几个女儿都先后离开了父母家漂亮的房子,房子位于市中心,周围有一个很大的花园,是马尔库夫人从一位在战争中死去的姨婆那里继承来的。马尔库家的几个女儿并不是真的和父母闹翻了,但也差不多。不管怎么说,她们都非常生弟弟的气:失业在家,他不仅不能为维持祖业添砖加瓦,而且还自以为一切都得听他的。
帕特里克·马尔库——前“小男孩马尔库”,一个年过三十的孩子——统治着他逆来顺受的母亲和常常抱怨却没有能力的父亲。必须在晚上七点整开饭,不能连续两天吃一样的饭菜。只有他可以选择看什么电视节目。他不喜欢外人,只接受一个近邻的来访,这位女邻居和他母亲同年,而且和她长得很像;一个消瘦、不起眼的女人,他只知道她的名字是泰蕾莎,但不知道她姓什么。
他要求家里的房门向大姐和二姐关闭(用他的话来说都是骚货),每年对小姐姐只开放两次。大姐和二姐梦想重回家园。而每周有权探家一次的三姐却不以为然;而且,她住在澳大利亚。
很快,马尔库的姐姐们就从家庭的圈子里消失了。
规矩是儿子马尔库定的,还定期大喊大叫提醒别人记得,马尔库老爹最终认为呆在家里跟坐牢一样令人窒息;春天的一个星期一晚上,他离开了夫妻的寓所。这丝毫没有影响马尔库夫人的生活。和三个女儿闹翻了,实际上也和丈夫分居了,她现在全心全意地去整理打扫一座没有任何东西也没有任何人会把它弄乱弄脏的房子。
马尔库夫人不常出门。是帕特里克负责购物,有几天会和商人们热情地瞎侃,剩下的时间都冷冷地对待他们。他不工作,也不去尝试,而他现在已经是奔四的人了。
泰蕾莎,那个不起眼的女邻居,成了家中的常客,她很喜欢这所房子,在这里她自我感觉是那么良好,她一个人住在离马尔库家一百米远的一所惨淡阴暗的破房子里。而在这里,人们会招待她喝淡淡的、温吞吞的茶,吃发潮的饼干,泰蕾莎和马尔库夫人谈的都是些平淡无奇的细枝末节,但是这些来访可以帮助她消磨时日。
一个冬天,马尔库夫人病了。马特里克·马尔库事先并没有料到,这是无法接受的。马尔库夫人不想看医生。不要医生,不要护士,也不要帮忙做家务的女佣。只有泰蕾莎受欢迎,白天守在在壁炉和病人身边,晚上才回到她冰冷的破房子里去。
没有治疗,没有吃药,没有打针:说到底,马尔库家的人,身子骨还是很结实的。
但是,一天早上,马尔库夫人从普通病人突然变成了让人吃惊、会遭人非议的“死人”。儿子马尔库的惊愕之情远远超过了伤心难过。
怎么办?
要通知谁?
马尔库先生?马尔库家的几个女儿?警察?消防队员?
帕特里克·马尔库可能会因为母亲的死遭人指责;会控诉他弃危难之人于不顾。然后他的几个姐姐——“那几个已经好多年都没有拥抱过她们可怜的母亲的臭婆娘!”——就会要求得到她们的那份遗产,逼他卖掉房子……
泰蕾莎是下午出门的。她穿着一身米色套装,是马尔库夫人给她的——泰蕾莎常常接着穿女邻居不要了的旧衣服。
于是,懒惰的儿子马尔库开动脑筋。
既然她可以继续穿马尔库夫人的衣服,泰蕾莎完全也可以继续马尔库夫人的存在。从某种方式而言,在世人的眼中“延续”她的生命。这会碍着谁呢?
接下来的那个晚上,马尔库夫人的尸体被运到了泰蕾莎的破房子里,然后泰蕾莎在马尔库家住下来,取代了死者的位置。
早晨,帕特里克装作在女邻居家发现她死了。一个面部不停抽搐的医生前来证明死亡,这在这个街区还是新鲜事而且有点奇怪(但为什么呢?)。没人认识泰蕾莎的任何亲人,不管是近亲还是远亲,谁会跳出来说这是冒名顶替,大呼小叫说死者是张冠李戴?于是,假泰蕾莎在一场简短的仪式之后被正式下葬,整个仪式上只有帕特里克一人哭了:不管怎么说,以泰蕾莎·巴尔丹——泰蕾莎的姓是巴尔丹——的名义被放入陌生或许还脏乱的墓穴的人实际上是他亲生母亲。
帕特里克继续在家族的宅院里生活。直至今日,不管是他父亲还是他的几个姐姐都没有试过重新联络他们认为依然在世的马尔库夫人。
当然,泰蕾莎·巴尔丹是禁止出门的;她反正无所谓,在这以前她的日子过得很苦,而现在她住的地方冬暖夏凉,而且还不花一分钱。
有时候,她会在窗口露露脸,就几秒钟,为了让邮递员、煤气公司的职员、上门兜售的商贩可以证明马尔科夫人一直都健在。在这个街区,大家都说帕特里克·马尔库从没想过离开他母亲:他太爱他母亲了。
和帕特里克单独相处也如泰蕾莎所愿,她床头柜的抽屉里还收着她的假死亡证明,她常常骄傲地拿出来看了又看。不过,时不时地,她也以吓唬这个自己不是他母亲的男孩为乐,威胁他要跟警察坦白一切——但这样做她能捞到什么好处?
阴险地,泰蕾莎满足于加强自己对帕特里克的影响力,或许终有一天她会制服这位正在渐渐老去的家族的暴君。
除非他又编出一场新的好戏……
10
猎头人
她尊重传统:应该由男人来求婚。
所以玛里亚娜催促让向自己求婚。在她看来,让软弱、焦虑不安、脆弱、容易受人影响:因此,他是不会拒绝的。她居住的那个小镇的市长助理为他们主持了婚礼,在一个多云的星期四早晨。主婚人原本希望婚礼时会下雨,这样他就可以说那句应景的押韵套话:“多雨的婚礼,多福的婚姻。”可惜,天空不作美,没有让他在所要履行的正式程序上加上几句个性化、善意、贴心的祝福。庆祝一个他不认识的女人和一个他都记不住长相的男人的结合对他而言并不是什么美差。
蜜月旅行过得很得体,也就是说新郎表现得很体贴:他没有坚持,像一个胖娃娃一样倒头就睡,或者说像一个奇怪的小矮个,因为奇怪的是,新郎很瘦却大腹便便,而且几乎秃顶。可是他还不到二十五岁。
玛里亚娜她二十七岁:她不停地提自己比他年长二十四个月!不仅没有像其他女人或许会做的那样去抹煞这一年龄上的小差距,她反而把这个年龄差距当成了一个武器,一个借口,一个威胁。让在这一点上也承认妻子可怕的、压倒一切的优越感。
因为玛里亚娜,不用说、不用反复强调就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派头。我们甚至可以说,她在任何事、任何人面前都压倒她的丈夫。
在他们夫妻生活一开始,玛里亚娜就认定让的工作毫无意义,因此那份工作根本就配不上他,尤其是配不上她。那么,什么样的工作才配得上他呢?她也不是很清楚。但显然他目前的工作和他的能力不配——她不说是他的抱负,因为,可惜或者说是幸好,让没有什么抱负。
她怂恿他辞职。
玛里亚娜之所以选择让是因为他不爱说话、逆来顺受;很快她就受不了他了,也因为同样的理由。
辞职十天后,开始了所谓的写“求职信”阶段。放弃了一份琐碎的工作固然好,但现在得找到一份有趣的、报酬更好的工作。
每天晚上,当她从房地产中介公司回来,她是那里的秘书,玛里亚娜就问让他是不是已经写好求职信了。每天晚上,回答都千篇一律:他想了整整一下午,但他在脑子里还是没有冒出什么具体的想法。
玛里亚娜显得很理解:人并不总是能很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让希望自己做哪一行?他的学历是什么?他对工资是不是有什么要求?
“呃……”让满足于这样回答。
这一幕重复上演了好几天,直到一个风雪欲来的星期五晚上,玛里亚娜显得特别不近人情。
问话一开始还是老一套:
“你写好信了?你想找哪一行业的工作?”
“呃……”让回答。
“那好”,玛里亚娜放出话来,“从下星期开始,我们每晚都来一场模拟应聘。你要把我当做一个陌生人来回答我提出的问题,一个国家职业介绍所或者一个招聘公司的女职员。从今天开始,你就把我当做一个‘猎头人’。”
于是,每天晚上,让都跟妻子模拟一场应聘的面试。他白天就准备这个。他那么全身心地投入去准备以至于他根本没有时间在报纸或工作介绍所的启事上找工作了。他甚至都不去理会国家职业介绍所的召见。他害怕要白白花掉几小时在路上,排队,回答和他一样很清楚一切都是徒劳的职员们程式化的问题。比起和妻子一起进行的琴瑟和谐的应聘模拟,那简直就是浪费时间。
因为日复一日,面试变得越来越专业,难度也越来越大。没有疏忽任何一个细节。玛里亚娜轮番测试她丈夫对经济、历史、社会、科技方面的知识。给让打分。他很少得到及格分,不过她尽量不让他泄气。她总说她这样做是为了他好;当他有了进步她总是祝贺他。她把他培养成了一个无论在哪个方面文化修养都很高的人,肯定是法国最好的公司都争着要的人才。
他的确在进步。无论哪个知识的井在他身边都显得浅显。尤其是他有了自信。经过三年的自学和每天晚饭后的测试,让已经准备好再次走出家门面对外面的职场了。本地区的所有公司都会抢着要他;他会得到一份比原先的工作好很多的职位——或许,比他妻子的工作更有意思。
然而……
然而这位自封的猎头人立刻打消了让丈夫白天离开夫妻寓所的念头。还有呢?刚调教好某人,难道就要让他到远离你的地方去浪费才华吗?
多美的回报!
玛里亚娜忽然极度憎恶起她的丈夫:他的头已经不再属于她了。
那天夜里,在她组织的一场面试过后,在她看来,他已经轻松过关,她一刻也不再犹豫了:这个学识装得太满的脑袋,这个满脑子都想逃离的脑袋,她要义无反顾地一枪把它打得稀巴烂。
10
霜染的鬓角
有些凶手蠢得出奇,如果知道他们如何像一个初出茅庐的新手那样束手就擒就一清二楚了。人们说其实下意识地,他们希望警察有朝一日来结束他们逍遥法外的状态。你以为啊!他们被识破是因为他们愚蠢,而不是因为受到悔恨的折磨或幡然醒悟社会需要抵制他们杀人的冲动。
就说我吧:在我被捕之前,周围没有人会把我描绘成一个糊涂、笨拙、迟钝的人。对我的评价更多是健康而且聪明;是的,我很聪明,尽管,从今往后,我认为自己是最最愚蠢的大笨蛋。
所有这一切都因为我有成熟男人的相貌优势,微微霜染的鬓角!要知道我的鬓角很早就灰白了:当时我还不到三十岁。我一点都不自恋,但客观地看:我有迷人的微笑,高贵的暗蓝色眼睛,一口漂亮牙齿,简言之,一副讨喜的长相……而且嗓音带着热情,高贵而灵巧的双手。有点像小偷的手——只是我不会以扒窃钱包为乐,我的目标更加高远。
我一直都是以诱惑上了一定年纪的女人并把她们的钱财卷走为生。
我是怎么干的呢?
我并没有贪图得到遗产或寿险。这需要耐心而且还要受到婚姻的束缚。在侦探小说中,我不怀疑这是理想的程序,但在现实生活中,相信我,最好还是满足于顺手牵羊这样方便到手的好处。有些女人简直是疯了,有一天忽然不相信银行了,在像我这样的男性的怂恿下竟然要把钱财都存放在家里!不过这种选择把现金放在家里的几率并不是很大。
处于弱势的女性还有很多东西要学。对我们这些男人而言,把自己变成一个教育者是多么有趣的游戏啊!
我玩这一令人兴奋的游戏常常很成功。多数时间都没有使用暴力(我的受害人从来都没有上诉过,或许是怕被人笑话);有时候,相反(有几次我都很害怕),我的行为……就是犯罪,人们肯定会这么说。
还是说得更清楚些吧:几乎是身不由己,我不得不四次被迫扮演卑鄙的杀人犯的角色。
我不会展开来细说那些值得商榷的情形。难免会出错、张冠李戴。
我不想再去想……不想。
而且——我常常对自己说——,我几乎从来没有借助那些可怕的方法去发财致富。
是的:我挑逗女人,和她睡觉,和她结婚(事实上是假装要和她结婚),用的都是假名。我搜罗钱财,或是珠宝和绘画——我还是挺有眼光的,这可不是吹牛。然后我换一个地区继续。甚至在法国这样的小国家,也很容易从一个城市消失,然后在另一个稍东、稍西或稍南一点的地方明目张胆地过日子——而且都用不着改头换面……如果得改头换面那就真是可惜了,因为我的长相,我觉得还是很沾光的。
这个我是不是已经说过了?
说真的,我是不是应该特别说一说我铅蓝色的眼睛、霜染的鬓角、漂亮的牙齿、迷人的笑容,灵巧的双手?
一个不再是很年轻的男人,不喝酒,身材保持得很好,清瘦,对女人柔情似水又幽默风趣:这么少见的艺术品,相信我的经验,很讨喜。
这也很讨摄影师的喜欢。
而我就是在这一点上暴露了我的愚蠢。
为了挣到……什么?几个不值一提的小钱!我答应给一些广告公司拍照。我当模特儿,就像人们说的,为一些邮购商品目录和专门给老年人看的杂志。你知道:就是那些所谓的长辈!我也不怕可笑,吹嘘轻松椅的功效,神奇的背带,富含24种维他命的补药。
我因此完蛋了。三年来我和我最后的一位妻子过着平静的日子——实际上,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是第一位。一位富有、精明、慷慨大方的女人,我不是她的财产继承人(她有三个女儿,我们的婚姻是建立在夫妻财产分开的基础上的),我爱她。三年美好的相处,没有任何金钱的觊觎。从某种意义上说,我是金盆洗手了。再也不想去别处看看了。而现在为了三欧元六分钱,我毁了一切!
这就是我的悲剧:在一周内,人们可以看到我温柔地抚摸一个和我年纪相仿的女人的颈部,她和我一起坐在桌前,在一棵鲜花盛开的苹果树下,一个拾掇得过于完美的花园,围着一群已经成年而且看上去很稳重的子女;然后在另一个女人的怀中,更年轻,品味一次集体去地中海游船旅行的美妙。
这一切,都是广告,无非就是让一本甚至都不算时尚的杂志冷冰冰的画面变得生动有趣一点。
总结一下情况,或者说展开来说一下:第10页,穿着五颜六色衬衫的六十多岁男人的憨笑,花白的头发(不再只是双鬓),我站在一个专业模特儿身边,为了某个葬礼协议……其他广告:20页,我展示我自己,给一艘游船招揽顾客,在这艘船上人们可以全天二十四小时打桥牌,身边贴着一个女人,同样也被认为是我的妻子,不过看上去比我年轻三十岁。事实上,在现实生活中,她是一位没有工作的演员,我现在记起来了,她有大蒜味。
页码的凑巧而已!不过这看起来挺奇怪的,这个家伙每换一页就换一种生活,甚至拍广告也是。如果我只是对某一品牌的酸奶或是某种假牙的革新胶水情有独钟的话,我或许就不会被人注意到了。
可惜……
一个退休警察,订了这份愚蠢的杂志,想象了整部电影剧情。他认出了我(但是警察局里我的照片跟我并不是很像:我看过,那些照片可不怎么讨人喜欢)。他去找了他的老同事,他们盘根究底找到了我,等等。你能想到之后发生的事。
明天——主管今天早上通知我——,一组电视台的人要来参观监狱。他们需要一个像我这样上照的人:不是一个骑摩托车的毛头小子,不是一个来回兜售的零售商,不是一个不好的街区的黑帮分子。不是,而需要一个像我这个年龄的男子,长相好,笑容迷人,霜染鬓角,花白头发……真正亲身经历过的白领杀手那一类。
我同意他们拍我。我有啥风险可冒……?
我都已经被捕入狱二十年了!
12
我的褥子归我睡
对那些住在外省的朋友还有住在国外的亲戚,安托尼娅都很乐意把她巴黎公寓的钥匙借给他们,一天,甚至一星期。人就应该互相帮助。在巴黎,住旅馆很贵;在罗马、马德里、柏林也一样,等轮到你去欧洲的某个首都旅行或出差,也会很高兴能找到一个免费的住处。礼尚往来,谁都不吃亏。
但是安托尼娅不旅行;她从来没有离开过巴黎。把她的公寓借给朋友或亲戚是一个无私的、慷慨的、不图回报的行为。
当心!我们说过把“她的公寓出借一天,甚至一星期”;我们并没有说“一夜,甚至七夜”!
问题就出在这里。
显然,把公寓借给别人住,就是白天晚上都借出去。事实上,安托尼娅的确也让客人们在家里留宿;他们白天夜晚都在她家过。只是:想到她的朋友(或亲戚)会睡她的床让她无法忍受。而她的公寓只有一间卧室,她的卧室,卧室里只有一张床,一张双人床,她美美地看着这张床上有她的床单、她的被子、她的枕头、她的床垫还有——尤其!——她的褥子。
她没有客房可以提供,只有客厅里的一张沙发床,比她的床舒适,当她接待客人住宿的时候总不忘记强调这一点。
安托尼娅在接待客人的时候拒绝离开她的公寓。谁知道在她不在的时候,未经她允许,客人们会不会到她的房间去瞅上一眼,喜欢她的床(好处就是大)并霸占它呢?就像一支凯旋的队伍攻克了一座城池。
这张床有什么神圣不可侵犯之处呢?
床垫、床单、被子、枕头,她或许可以出借。但是褥子,不,永远都不能!褥子,就是她的身体,她的睡眠,她的灵魂,她的梦,任何人都不能躺在上面——除了她。
因此,安托尼娅从来都是一分钟都不让朋友们单独呆在屋子里,哪怕是一对来巴黎度蜜月的新婚夫妇。
为了能过清净日子(因为让朋友住家里简直就是给她按了定时炸弹),安托尼娅本来可以拒绝所有外人到自己家来;但是能找什么借口呢?
一个阴霾的冬天,当她不得不离开巴黎两天两夜,也就是说要把地盘留给敌人,她在床上堆满了纸箱、衣服、碟片、锅、罐头——她的所有家当——为了阻止客人生出想躺在床上的坏念头。被人当做疯子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她回来的时候,没有人对她有任何议论。
“我的褥子归我睡。如果有人趁我不在睡在我的床上,之后就会有不好的波会折磨我……人们就会知道我做什么梦……我最终会抑郁而亡。”
她母亲的姑姑住在那不勒斯,如今来到巴黎。让她睡沙发床肯定说不过去!在姑婆到的前一天晚上,安托尼娅请求在老太太在的这段时间把她的床寄存在同层楼的邻居家;邻居怀疑她别有用心,婉言拒绝了。安托尼娅病倒了,她在卧室躺了一星期——她守住了她的卧室,还有她的褥子。
这以后,安托尼娅试图说服自己的迷信。她很大方地接待很多陌生男孩到公寓里来;他们和她一起睡在她的床上;他们不会伤害她;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让她舒服。她周围的人很惊讶这一出格的变化、这一丧失理智的举动,而这不过是安托尼娅的一个试验。
一位远房表姐,并不清楚她最近的变化,把丈夫送到她那里住八天八夜。殷勤的安托尼娅,巴黎免费旅店女主人安托尼娅从第一夜就把男人拽到了自己床上。这个正派的卡拉布里人大吃一惊。第三天一大清早,他抱怨褥子睡得不舒服。安托尼娅惊呆了,但很快就恢复了常态,她跑到厨房,然后回来在这个粗人的心脏上连刺了十下。她深爱的褥子沾满了鲜血——一床安托尼娅看着却已经认不出来的褥子。
年轻的女人于是离开了她的公寓——还有卡拉布里人的尸体和她的床垫、她的床单、她的被子、她的枕头和她红色的褥子——出发到大街上混日子了,没有固定居所,所以也没有床。
13
十五年的投资
弗雷德里克是一个不招人迷、不惹人注意的娃娃。不惹人注意可是一个天分。
弗雷德里克默不做声,他不会打断大人们的谈话,他既不流露出厌烦的表情,也没有在暗地里听我们的密谋:他能记得什么呢?从几岁开始一个小孩开始能听懂他周围人说的话?
三岁大的时候,弗雷德里克不会妨碍任何人:他在那里,仅此而已,就像一条小狗,先在房间的每一个角落嗅一嗅,然后躺在地毯上睡觉。
我不喜欢小孩,或许就因为这个我宁可他们安安静静的或者干脆就不在我身边。
是的,弗雷德里克不惹人注意,哪怕他的眼睫毛很黄,他的牙齿不齐,他的脸色苍白。一个没有母亲的孩子,跟随父亲四处颠沛流离,他的父亲那就说来话长了,所以最好我还是什么都不说。一个没有奇思怪想、不对任何东西特别感兴趣的孩子;况且一个三岁的孩子会对什么特别感兴趣呢?好了,我再说一遍:我不喜欢孩子,但是我并不会用对傻瓜说话的口吻去跟他们说话。我的想法是,孩子们并不拥有和我们成年人一样的权利,我们有权不喜欢孩子。
那么你会对我说:你到底在搞什么名堂,在五月阳光明媚的清晨,开着一辆崭新的漂亮汽车离开巴黎,弗雷德里克系着安全带坐在后排?我失踪了。和孩子一起。孩子是他父亲托给我照看的,孩子他爹叫罗贝尔,我称呼他鲍勃,不是很特别。谢谢礼物。在汽车的后座,一个不哭不闹的小孩,时不时地笑笑,哪怕是长了几颗参差不齐的牙齿,还是亲切动人的。爸爸和宝宝要去接上班的妈妈。或者离婚的爸爸带着儿子去游览法兰西。或者更妙:丧偶的年轻爸爸把无法慰藉的悲伤藏在心里,为了不让小男孩的童年变得黯然无光。
简言之,多亏了这个不引人注目的小孩,我也成了不惹人注意的人。我们出发去度漫长的假期。
几个月,然后是几年,弗雷德里克渐渐忘了他的亲生父亲。他叫我爸爸。我也不去纠正他。因为他母亲从来没有试图来看他(当他出生才五六个星期的时候她就跑了),我用我对我母亲的依稀记忆给他编造了另一个母亲。他也就满足了。
最初的那几年,我们过得很好。我有的是钱,所以我在我们喜欢的地方租一幢房子,十天、两个月、一年。当然,我从来没送弗雷德里克去上学,但我教会他读书,写字和数数。他很快就学会数数了,多亏了满满几箱子的钞票。钞票就是他的绒毛玩具。没有人问我们任何问题。我长得不像一个绑架犯,也不像一个惯犯(而且我也从来没有进过监狱)。弗雷德里克和我,我们相处得很好。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那个不喜欢小孩的硬汉被柔情感化了。在电影院,我最讨厌这个了,不近人情的老家伙上了小孙女或年幼的邻居的当,那个小不点被认为是天真无邪和化干戈为玉帛的象征!你错了。我还是岩石一块。而且,我认为鲍勃的儿子怎么可能天真无邪。我相信遗传。
弗雷德里克今天过十七岁生日。是的,我们当初坐着一辆崭新的漂亮汽车离开巴黎已经整整十四年了。十四年从来没有在同一个地方呆很长时间。为什么,我不知道。会冒什么风险呢?
一开始弗雷德里克什么都乖乖听我的。显然:一个小孩子,很容易搞定的。但是事情变了。他的确是他父亲的儿子!即使他自己一无所知,他长得很像鲍勃……确切地说像鲍勃十四岁的样子,那时候我们才开始一起干:抢劫、抢银行,直到我们干的最后一票。好样的鲍勃!他只有把孩子——还有赃物托付给我的时间!在警察、在法官面前:一个字都不说!从来没有说起我,也没有说起孩子。我在《法兰西晚报》上看了有关诉讼的报道。鲍勃被判了十五年。我当然没有写信给鲍勃。但他和我,我们是铁哥们儿,他知道我会好好照顾弗雷德里克,他知道等他一出狱就有大笔钱财等着他。
……钱财?弗雷德里克和我靠什么过活?不工作,这得花很多钱却生不出一个子儿。鲍勃,他几天后刑满释放可不要梦想着能摸到他的钱了,他因为表现好被减刑八个月。
相反,他儿子,他会再见到的。近距离地看见。我调教了他,弗雷德里克。我教他如果想过幸福的日子,那必须要有钱。
于是,他出手了。以他的节奏。神不知鬼不觉。但我看得很清楚,他有点紧张,这个小鬼,不好相处,甚至是和我一起。他想大干一票。他喜欢武器。
我不怕他,但是……他有时是那么粗暴!
我明白了我得主宰命运。
我给他编了一个坏蛋的故事,那人因为这样那样的理由要回来找我们的麻烦。我告诉他我们得摆脱这个恶棍。弗雷德里克想到可以干掉一个人非常兴奋。我倒要看看他到底能做什么。
当鲍勃出狱的时候,我会跟他取得联系。他会非常信任地来赴约,想着可以再见到他儿子、老搭档和他那份无法估量的赃物而无比感动。
我们来看看到底命运是怎样安排的。
我想弗雷德里克会干掉他父亲。
除非正好相反:鲍勃杀了他儿子?
希望这条社会新闻可以不惹人注意。我感到那么累:显然,教育一个孩子,真是要人命。
14
人生如牌戏
并非只有在希腊悲剧或在一些远古的传说中命运才显示出它残酷无情的一面。就在我们身边也有一些家庭背负着不幸的烙印。
就像米肖家的几个子女:在几星期里,他们中有四个中结了自己的生命——多么惨烈!
这是白字黑字有记载的。是的,可以说是有文字记载的。
奥兰德·佩兰一个人生活在她的农庄里,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农庄,因为地里所有的农活停了差不多有十五年了。她也不靠农庄过活,而是靠一份微薄的养老金。
在离她家三十米远的地方,在一个真正的农庄里,过去住着——如果我们回到过去,可以说住着——刚才提到的自杀的人家:一个姐姐和四个弟弟。米肖家这几个兄弟姊妹都在五十岁到六十岁之间。外人很难看出这五个人当中谁最年长谁最年少。在这个年纪,在这么一个僻远的地方,这已经不再重要。米肖家的五姐弟都是单身;四个兄弟从来都没有朝奥兰德·佩兰抛过一个暧昧的眼神。邻里相安无事,尽管大家依稀记得,但从来都没有提过,双方祖辈间曾经有过过节:好像是因为栅栏,也可能是水井,或是一头死掉的牲口?奥兰德忘了确切的原因;谁知道,有一天,她又会想起来。
所以说,相安无事。证据就是每天互相打招呼说的话:
“你好,睡得好吗?晚上好,要下雨了,感觉要下雪了,多热啊,起风了,别着凉了你就死翘翘了……”
死翘翘……
好像米肖一家一辈子都在担心这个:“死翘翘”。虽然他们有朝一日终究难逃一死。
一个秋天的早晨,奥兰德·佩兰告诉马修——米肖家的老三——她发现自己有一个禀赋:可以从纸牌上预见未来。并非那么轻率,马修让小弟莫里斯先去看看;随后莫里斯在姐姐蕾蒙德面前大打广告,姐姐被请到奥兰德家;紧接着是勒内,然后是米歇尔,奥兰德的最爱,不过从来都没有人知道他是她的最爱。
一开始,奥兰德显得非常沉着:不能吓着她的观众。出于需要,她已经精通了某种纸牌占卜,三张牌的通关游戏,规则是她从阁楼拿的一本旧杂志《时尚回声》上学来的;一个没有危险的纸牌占卜,不管怎么说她可以根据需要改变规则,从而了解这些自投罗网的受骗者的不安所在。
纸牌从来都不会说谎。
对蕾蒙德还有她的弟弟们,奥兰德没有预言什么好事:既没有意料之外的婚礼,也没有中彩票,也没有好得出奇的收成。她在把牌一张张翻过来的时候说她所预见到的事情,用一种精心研究过的缓慢的语气。
不,纸牌从来都不会说谎。它们慢慢地给出讯息。这很花时间。
然后冬天到了,米肖家的人清闲下来,越来越迷恋那些预言,越来越频繁地去他们的女邻居家,轮流去,从来都不是成双结对地去或好几个人一起去。但是纸牌不再友好了:它们抬高了语调,嘟囔着,咆哮着。奥兰德在它们魔法的授意下说出来的预言变得阴霾。一张方块七盖在一张黑桃皇后上:悲剧在望!一张草花十在一张红桃尖边上:灾难在即!米肖姐弟一秒钟都没有怀疑过奥兰德·佩兰的中立立场。他们心情很复杂,然后是局促、不安,很快就吓坏了,最后——太可怕了——就认命了。
是的,他们都顺从了最坏的预言。
在几周内,纸牌告诉她,米肖家唯一的女儿和她的三个弟弟会选择终结自己的生命——尤其还有未来留给他们的厄运。马修是最容易被说服的:一张红桃八不巧对上了方块皇后让他选择了前往池塘的路,他悄无声息地淹死了。几天后,一张草花九预示了他的存在是一次失败,勒内在谷仓里上吊了。人们说自杀是会传染的。但也可以反过来说让人避之唯恐不及。奥兰德·佩兰需要费很多心思才成功地让蕾蒙德死去;一块放了很多灭鼠药的蛋糕结束了米肖家女儿对存在的犹豫不决。在当地,大家都理解这个绝望的女人的心情:难道她不是在不到十天的时间安葬了两个弟弟?
只剩下了米歇尔和莫里斯·米肖。有一段时间,两兄弟面对面呆在他们的大农庄里,放弃了常去他们会纸牌占卜的女邻居家,也不太清楚是为什么;然后,出于无聊,或许也是出于对悲剧迷恋,他们又开始去看她了。奥兰德洗牌,让对方切好牌,然后就让数字和花色去言说未来了。
莫里斯想知道他姐姐和两个兄弟在另一个世界怎么样了;纸牌和奥兰德懂得如何说服他,要想满足这个很自然的好奇心,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去和他们会合。铁路线离农庄不远:一辆以时速九十公里行驶的区间列车负责送莫里斯·米肖踏上最后的旅途。
五个米肖少了四个:只剩下了一个。米歇尔。奥兰德·佩兰的最爱,别忘了。还是小孩子的时候,他就被当做邻家农庄的侍卫。奥兰德也在心底称他为“我心灵的侍卫”。
那天晚上,米歇尔·米肖到奥兰德家。她洗了牌,他切了牌。或许他会接受命运娶她为妻,这位红桃皇后。可是为什么呢?为了给他带来遗产,农庄和田地,为了最终可以把两家产业合在一起?奥兰德才不在乎这些呢!最关键的是要他完成自己的命运,他,米歇尔。
如果他不明白他得到的好处在哪儿,她会给他指出来。
啊!突然她想起来当初佩兰祖辈和米肖祖辈的宿怨的由来了。一桩小事而已:一场不欢而散的牌局——可能是一次纸牌游戏。
[1] 圣西尔维斯特节(La Saint-Sylvestre)即12月31日、元旦(新年)前夜的节日。(该书所有注释均为译注)
[2] Tartiflette是一道法国萨瓦山区的特色菜,土豆洋葱肥肉丁乳酪烙,用的是一种当地的特产奶酪(Roblochon),属于山区营养很丰富、热量很高的菜肴。
[3] 工厂、商店廉价出售库存积压商品,称为“清仓”,老百姓也找到了腾空间、处理旧货的方法,雅称“清阁(楼)”(vide-grenier)。
[4] 米歇尔·德鲁克(Michel Drucker,1942- ):法国广播电视知名播音员和节目主持人。
[5] 大卫·皮雅达斯(David Pujadas,1964- ):法国记者,自从2001年9月以来,他是法国电视二台的晚间新闻联播的主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