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学点爱情法
目录
第一章:我们的爱情有法管 2
第一节:金钱关系细细理
1 你赠我收
恋人口头承诺将送出的礼物,在法律上必须兑现吗? 4
收到的礼物是赃物,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6
送出的礼物又被恋人索回,在法律上必须归还吗? 8
2 好借好还
恋人借了钱不还又该怎么办? 11
两人一起借的债务该由谁来还? 14
为恋人作信用担保将承担些什么法律责任? 17
3 恋爱有细帐
恋爱期间的大笔支出该由谁来买单? 19
与恋人同居,可以要求对方分担住宿和生活费用吗? 21
恋人偷偷卖掉了自己的物品,能将卖出的物品追回吗? 24
第二节:个人隐私谁来担保
恋人有义务告知对方自己所患疾病、特殊性趣、银行账号等相关个人隐私吗? 27
装窃听器、针孔摄像机、定位仪来监视恋人,违法吗? 30
偷翻恋人的手机、电邮、QQ也违法吗? 33
可以为给恋人一个惊喜而偷入恋人家中吗? 35
第三节:性不一定都那么美
1 早恋性行为是株罂粟花
一时冲动侵犯了恋人,要负担什么法律责任? 37
两厢情愿的性行为也要负法律责任吗? 39
未成年生育的孩子,该由谁负责? 41
2 成年性行为的责任
遭恋人侵犯了,该怎么办? 44
婚前同居,分手后我的权益能得到保障吗? 46
性行为导致怀孕,可要求对方赔偿吗? 49
未婚生下的小孩能不能上户口?男方需要负责女方和小孩的生活吗? 52
第四节:为爱也不能过激
为了对方一句话而真的自杀,可以要求伤亡赔偿吗? 54
双方相约殉情,生存方要为对方的死亡负责吗? 57
第二章:提防恋人变豺狼 60
第一节:分手细账算清楚
1 分手的代价
恋人要求精神赔偿、青春损失费等分手费,有法律依据吗? 62
恋爱时两人共同购买的物品该归谁所有? 64
2 提防分手后侵权
分手后依然拿旧恋人的信用卡购物,会构成犯罪吗? 66
借自己名义的借贷,旧恋人在分手后拒付该怎么办? 69
第二节:小心旧恋侵隐私
1 恶意的隐私伤害
在有意无意间散播了旧恋人的艳照,要负担法律责任吗? 72
大庭广众之下言语攻击对方的隐私可以起诉吗? 75
2 骚扰不绝的危害
不断的电话骚扰、恐吓该怎么办? 77
对方时常以自杀或要杀我为由阻止分手该怎么办? 80
第三节:别让分手变暴力
1 分手遭遇暴力
轻微的身体伤害,法庭会受理吗? 82
亲属失手,意外致残,责任怎么负? 85
2 剪不断理还乱
恋人分手,即将出生的孩子怎么办? 88
共同买的房子该归谁? 90
第三章:婚姻是一种法律契约 94
第一节:订婚不等于结婚
订婚了就一定要结婚吗? 96
订婚期间需要履行夫妻的权利与义务吗? 99
第二节:结婚的完备手续
1 合法婚姻的保障
包办婚姻受不受法律保护? 101
虚报年龄结的婚算不算合法婚姻? 103
对方查出恶性疾病,这样的婚姻还有效吗? 105
2 不是所有婚姻都合法
包养二奶算不算事实婚姻? 108
胁迫婚姻是否有效? 111
被人冒充领了结婚证,算不算已婚? 114
第三节:夫妻财产有规定
1 家庭财产的归属
无公证的婚前协议是否有效? 116
彩票中的大奖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119
一方继承的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122
父母出钱买的房是我们的吗? 125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可以做个人财产处置吗? 127
2 夫妻的债务
个人名义的借债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129
对方借债死亡,生存方要继续偿还借债吗? 132
夫妻之间所签的借条具有法律效力吗? 135
第四节:夫妻相守尽义务
1 结婚享有权利
全职太太我必须当吗? 138
再婚方的遗产,我与其子女谁有继承权? 140
孩子一定要跟随父姓吗? 143
2 结婚亦有义务
一方成了植物人,另一方还要履行照顾义务吗? 145
对方重病兄妹需要我们共同照顾吗? 148
第五节:花心不等于上等人
1 偷情需要代价
对方私生子我也要抚养吗? 151
被对方传染了性病该怎么办? 154
2 重婚是犯罪
把小三名字刻在亡父墓碑上,算重婚么? 156
他在网上再婚,我能告他重婚么? 158
第六节:家庭中的新成员
1 新生命来之不易
发现婴儿有先天残疾后遗弃是否违法? 160
父母体罚孩子是否违法? 162
2 孩子的成长,父母的责任
父母有剥夺孩子上学的权利吗? 164
继父母对继子女是否有抚养教育权利? 166
孩子因父母照看失职导致重伤,父母应负什么责任? 168
第四章:离婚不是结束 170
第一节:离婚一定要合法
独居两年,一方强行离婚该怎么办? 172
女子流产期间,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175
遭遇家庭冷暴力,我该怎么办? 177
军婚怎么离? 180
第二节:财产分配需谨慎
对方外遇导致我精神抑郁,离婚时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 183
对方转移财产该怎么办? 186
没有收入的全职太太能要求财产分配吗? 189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该怎么还? 192
第三节:子女监护的责任
离婚后孩子一定要跟随母亲吗? 195
对方不许我探望孩子该怎么办? 197
孩子判给对方,大学学费我该不该出? 199
第一章
第一节:金钱关系细细理
1 你赠我收
A.恋人口头承诺将送出的礼物,在法律上必须兑现吗?
叶子的男友戴林收入不菲,当年戴林就是承诺日后将送给叶子父母一套中心位置的房产养老而拿下这朵大学校花的。几年过去了,戴林的生意做得顺风顺水,和叶子也即将步入婚姻的殿堂,可是传说中的房产却还一直高高悬在空中不肯落地。
对此,叶子早就不满了。那么多年了,传说也该变现实了吧,你戴林都快升级成别墅族了,我爸妈还在玩蜗居呢!等到我进了你家的门,不就更没有谈判的筹码了吗?
叶子主动跟戴林谈起了为父母买房子的事,戴林支支吾吾神色闪躲,打着哼哼应付她几句就借故走了。以后叶子每次和他谈起这件事,他都是一副敷衍的态度,摆明了不想认账。
气愤之下,叶子动起了歪主意:她负责着公司的财务,又是没人敢过问的老板娘,直接从公司货款里抽走一部分去付房款算什么难事?心动不如行动,叶子快手快脚地付了房款。
这件事很快就被戴林知道了,公司的货款付不出,对方准备告他商业欺诈,索赔巨额。叶子也没有想到擅用这么一小笔货款会带来如此恶果,戴林还威胁让自己来负责对方的巨额索赔,否则就要报警,让她在牢里度过青春年华。
——此案例由上海王律师提供
爱·法Q&A
Q:恋人口头承诺将送出的礼物,在法律上必须兑现吗?
A:恋人口头承诺要送出的礼物,在法律上,他不一定非得兑现。
律师支招
◎签订赠与协议
当对方提到将送给你礼物(尤其是价值较高的礼物)时,建议你与恋人趁热打铁地签订一份正式的赠与协议并公证。
◎主动提醒对方
承诺没有兑现,也应考虑对方现在的具体情况。如果确实是今时不同往日,将承诺缓一缓也是可以的。如果是对方太忙,忘了自己的承诺,你也大可主动而委婉地提醒对方。
律法检索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正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B.收到的礼物是赃物,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在许多人眼里,薇薇和安是天造地设的一对,郎才女貌、家境相当,两人年底就将完婚。在银行信贷部工作的安对薇薇还体贴备至,不仅买了新房,还为薇薇购置了一辆大众POLO。
谁料到,就在薇薇刚开上新车没多久,坏消息就接踵而来,先是安被公安机关以受贿罪逮捕,接着就曝出了他送给薇薇的那辆车有可能也是他受贿的赃物。一时间,原本的金童玉女成了过街老鼠,热衷于八卦的群众密切关注着薇薇的生活,盼望着她“贡献”一些更猛烈的饭后谈资。自己居住的小区里人人都陡然变成了法律专家,有人“好心”地提醒她父母:车是赃物,恐怕你们家也脱不了干系!这样的话越来越多,薇薇的心也越来越悬,怎么办?父母出了主意,
不如趁着还没有查到这里,干脆把它给卖了吧,如果到时真有问题,把卖车的钱再交出去也不迟呀。
一家人赶紧开始联系买家,把车快速贱卖掉了。谁知第三天公安机关就上门了,要以恶意转移赃物的罪名拘捕薇薇。一家人都傻眼了,这阴魂不散的破车居然拐着弯都能把薇薇害了。薇薇
更恨不得有机器猫的本领,从时光机回到收车的前一天,那时,自己一定好好问清楚这辆车的来历,让这个噩梦有多远滚多远。
——此案例由江苏江律师提供
爱·法Q&A
Q:收到的礼物是赃物,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A:事先不知是赃物,事后也没窝藏、转移、掩饰、隐瞒,且积极上交,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律师支招
◎保留证据
收受礼物,事先应了解对方的财政状况和东西的市场价值,对于特别昂贵的物品,最好看到购买收据或发票。尤其是房子、车子,还要到登记机关办好登记手续。
◎主动退赃
如果一旦发现什么异常,应当主动到公安机关讲清情况。特别是对方贪污事实已经查清,应该主动到公安机关退赃,不仅为对方争取宽大处理,也能避免自己承担责任。
律法检索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C.送出的礼物又被恋人索回,在法律上必须归还吗?
彭宇和Joe恋爱已经三年了。这三年里,为了彻底留住美丽而任性的Joe,彭宇总是想方设法地送出礼物哄她开心,小到毛绒公仔,大到Tiffany的钻戒。
看着飞涨的房价,彭宇也想着按揭一套,但手头上除了一大堆给Joe买礼物时的发票外,他连一万块钱也拿不出来。朋友们纷纷给彭宇出主意:戒指多没用呀,如果女朋友将戒指戴在手上人却跑了,你可成了天下第一的冤大头了。
在朋友的怂恿下,彭宇决定找Joe要回送出的钻戒。得知彭宇的来意,Joe一口回绝了。为了强调彭宇要求的无理,前一刻还淑女的Joe立即就变身街头泼妇,痛骂彭宇小气、吝啬外加自私。
彭宇十分愤怒,自己买房子有一半的原因都是为了她!他一把拉住Joe,准备强行从她手指上摘下戒指。Joe的两名男性朋友早就在一旁虎视眈眈,见彭宇要抢,两个人立即将他一顿好打。
这下,彭宇更觉得Joe对不起自己,他赶到派出所报了案,不光指责Joe指挥朋友将他打伤,还强占了他的个人财物。很快,Joe也被“请”到了派出所,她对彭宇的指控拒不承认,明明就是你耍赖,送给我的东西当然就是我的,我还没有告你大庭广众之下抢劫,你倒恶人先告状!
——此案例由江苏江律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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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送出的礼物又被恋人索回,在法律上必须归还吗?
A:若无法定理由,是不需要归还的。
律师支招
◎大额赠与要公证
为了以防万一,在接收对方金银首饰或金钱等贵重礼物时,建议议双方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房车股票等手续要齐全
房屋产权、车辆或股票的所有权的转移,都需要到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未经登记的,就算拿在自己手里,对方也随时可以撤销赠与的。
◎不要翻脸不认人
要知道,分手之后也是可以做朋友的。如果一旦分手你就恶脸相向,严重伤害对方或其亲属,那么到手的财务也会飞的。
律法检索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好借好还
A.恋人借了钱不还又该怎么办?
男友李浩从小小这里借走五千块钱,想到双方是恋人关系,小小也没有要求他写借条。谁知不到三个月,李浩又陆续借走了一万多块。只要小小提起还钱,李浩没说两句话就借故开溜。
李浩为什么借钱?借的钱又用在了什么地方?趁着李浩睡着了,小小翻查了他的手机记录。原来,李浩和他公司的前台接待好上了,前些日子,前台的妹妹生病住院,那一万多块便是李浩豪爽垫付的医药费。小小一巴掌便打醒了李浩。李浩承认了自己的花心,但一提到钱,他就耍起了太极。两个人吵吵闹闹一整夜也没有吵出个结果。
第二天,小小下班回家时却发现李浩将自己的衣服、生活用品搬了个空,只在桌上放了区区两千块钱就连人带物玩起了失踪,电话也打不通。一连几天都是如此。
实在没有办法了,小小到李浩的公司去找他,却得知李浩前段时间就申请了外调,昨天刚走,小小找到李浩的父母,他们却声称不是他们借的钱,他们没有责任还。好不容易辗转要到了李浩的新号码,刚拨通他的电话,他就对借钱的事矢口否认,打死也不认账,还张扬让小小去法院告他。李浩的话点醒了小小,可是手头上没有对方的借条,小小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此案例由江苏姜律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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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恋人借了钱不还又该怎么办?
A:有借条、录音或证人证明双方的债务关系,就可要求对方还钱。
律师支招
◎立字为据
写张欠条,写明借款日期和金额、还款日期。如果你不幸健忘,当时没有留下借条,至少事后你也会向对方撒撒娇,软磨硬泡,再补一张吧。
◎债务要公开
有的事情要让双方父母或亲戚朋友知道,借钱的时候拉上个亲戚朋友。有了证人,对方要耍赖也就没那么容易了。
◎保留证据
借钱的时候,让对方发个短信,或是录音、录像,保存银行汇款的存根。如果是通过转账,一定要从自己的账户转到对方的账户,才能证明此笔借款的来龙去脉。
◎协商不成,诉讼要趁早
如果你碰到欠钱不还的无赖,一定要趁早拿起法律的武器,讨回自己的财物。我国法律规定,债务关系只有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律法检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民通意见》第一百二十一条:公民之间的贷款,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应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方应当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返还;暂时无力返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分期返还。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B.两人一起借的债务该由谁来还?
Lily和大学同学兼男友乔森一起开了一家广告公司,一年前,为了扩大公司规模,两人以私人名义向大学同学姜晰借了二十万。本来是打算大干一场,却没想遇上金融风暴,Lily他们的
广告公司也很快就关门大吉了。
这时,姜晰的公司也急需要钱,他只好天天催着Lily和乔森还钱。乔森有些顶不住了,他常常责怪Lily,说当初都怪她急功近利想着扩大规模,否则现在何至于此!
Lily的心中更是火大,自己现在一天兼着两份工努力挣钱还债,可乔森倒好,对工作挑三捡四,还天天宅在家上网聊天。两个月前,两个人彻底决裂了,Lily提出将债务一分为二,各自负担。可乔森不愿意,他提出当初借钱是Lily决定的,现在也应该由Lily来承担所有债务,两个人在家里闹得不可开交,乔森摔门而去,干脆躲回北京老家去了。不方便找乔森,姜晰对Lily更加紧盯,弄得Lily苦不堪言。当债务终于还完一半时,Lily顿时感到又从地狱回到了人间,自己的债务已经还完,剩下的那部分当然是他乔森该还的。
可乔森早已出国,无奈之下,姜晰只好向法院起诉,希望用法律手段迫使他们快点还钱。
——此案例由成都张律师提供
爱·法Q&A
Q:两人一起借的债务该由谁来还?
A:双方借钱时如果没有约定不承担连带债务的话,那么二人都有义务承担还钱责任。
律师支招
◎事先约定
当恋人要合伙借钱做买卖、开公司或是买房、买车时,双方要事先协商好怎么还钱,由谁来还,尤其是要告知借款一方最后将由谁来负责偿还,并写份纸上协议。
◎鼓励对方共患难
生意失败,对方挫败感强烈,应该给予他更多的关怀和激励,让他拾起信心,再拼一番事业。
◎未雨绸缪
生意场上变幻莫测,要有计划地分配自己手中的钱,将多余的闲钱做合理的投资。
律法检索
◎《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物权法》第一百零二条: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C.为恋人作信用担保将承担些什么法律责任?
桃桃的男友Lee准备下海了,为了支持男友,桃桃用自己的房子作担保让Lee从银行贷到了一大笔款。从今后,Lee将向着百万富商千万富豪做升级跳;从今后,自己将满身CHANEL,端着高脚杯优雅地笑……桃桃整天都做着这样的美梦,她相信Lee的实力。
可事实往往不遂人愿。只会纸上谈兵的Lee很快就在商场中输得精光,连自己办公室的椅子都没能保住一把。不仅如此,他还欠下了一大笔货款,几乎掏空了父母的所有家产才算填平。桃桃没有想到美梦会如此之快就破灭,更让她没有想到的是,银行不是慈善机构,该出手时就出手,她用作担保的那套房子瞬间就不再属于她自己了。
桃桃哭都哭不出来了,她向Lee要房子赔偿,Lee低着头不说话。她闯进银行行长办公室,说他们还没有结婚,不能因为Lee的过错就收了她的房子,银行的职员都同情地看着她,担保协议上可是你自愿签上大名的。
桃桃气疯了,逼着Lee不停地打工挣钱,可这和高昂的房价相比注定只是沧海一粟。桃桃后悔不已,当不成豪门贵妇却做了莫泊桑笔下的玛蒂尔德,如果当初不是那么昏了头作担保,现在也不会变成丢了壳的蜗牛。
——此案例由成都张律师提供
爱·法Q&A
Q:为恋人作信用担保将承担些什么法律责任?
A:保证责任分为两种: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律师支招
◎担保要谨慎
担保时, 要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还是一般保证责任。还可以约定保证的范围仅限于主债权,不涉及孳息(原物所产生的收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
◎事后有招,写张借条
如果实在是木已成舟,生意垮了,担保也保了,这时候,就应该要求债务人补一张借条,以方便日后向债务人追偿。
律法检索
◎《担保法》第十六条:保证的方式有:(一)一般保证;(二)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法》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3恋爱有细帐
A.恋爱期间的大笔支出该由谁来买单?
乔乔是个超级“驴友”,一直怂恿着男友李健为她买辆越野车。眼看着自己的闺蜜一个个都开上了新车,自己却只能在公交车里被挤成沙丁鱼,乔乔决定对男友下最后通牒,发动全家老小来软硬兼施。这副阵势让李健很是无语,他也想有大把的钱供乔乔花销,但自己现在就是一个路人甲,也只能站在街边对着来往的靓车流口水。
但对着如花似玉的乔乔,李健无论如何也舍得,想来想去,只有当一回无耻的啃老族了,于是骗自己的父母说自己想开个小店,但是缺点钱。
拿着父母给的八万元,李健和乔乔赶去了4S店,正准备付款时,李健的父母气喘吁吁地赶来了,他们无意中从李健的朋友口中识破了败家子的谎言。
看到李健果然准备买车,他的父母上前对着乔乔就是一通臭骂。三个人在4S店里就吵得不可开交,李健的妈妈推了乔乔一把,尖利的桌子一角将乔乔的脸划出一道大大的口子。虽然事后进行治疗包扎,但乔乔的脸上却留下一道浅浅的疤痕。为此,乔乔提出李健必须为她买下这款车,否则她会以故意伤害罪将李健的妈妈告上法庭。
——此案例由山东李律师提供
爱·法Q&A
Q:恋爱期间的大笔支出该由谁来买单?
A:大笔支出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如果是赠与应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
律师支招
◎永远不要把男朋友当提款机
如果男朋友很爱你,又有足够的经济能力,他自然会主动给你买车子房子;如果男朋友是个富二代,也不宜主动要求买,只要你真心对他好,他自然会怜香惜玉;如果男朋友没什么钱,也不要硬赶鸭子上架,或打啃老的主意,还是两人共同致富吧,让他体会到你的贤良淑德,他会更加爱你的。
◎大笔支出应保留发票
不管是男女双方的哪一方,
大笔支出的发票都应该保留好。
一旦将来分手,因为金钱关系闹
上法庭,一张发票就能起到很关
键的作用。
律法检索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B.与恋人同居,可以要求对方分担住宿和生活费用吗?
学历不高的慧慧一直觉得能找到钻石男阿V很幸运,否则自己永远只是一名超市里的收银员,拿着不高的薪水,买不起漂亮衣服,更别提买房了。
知道女儿找到了不错的男友,慧慧的父母特意从农村老家赶来看看准女婿。看到两人同居一处,老人有了想法,慧慧的妈妈语重心长地对慧慧说,阿V的条件这么好,你们现在已经住在一起,你又没什么钱,让他来付房租和生活费吧。
慧慧觉得这主意不错。可阿V一听这样的话顿时傻眼了,自己当初选中慧慧不就是看中了她为人单纯不像城市女孩那么市侩吗?可一觉醒来,灰姑娘居然掀掉面纱变成了灰太狼。阿V拒绝了慧慧的要求,这下可惹恼了慧慧一家,不做阿V的饭、不洗阿V的衣服是家常便饭,慧慧甚至还偷偷跑到阿V公司要求把阿V每月的薪水打到自己卡上。
这下彻底惹毛了阿V,他收拾起自己的衣物准备搬出去,可慧慧却死活不同意,她的父母更是大张旗鼓地声称阿V对自己女儿始乱终弃,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坐在小区门口演起了戏。阿V在强大的舆论攻势下很快败下阵来,忍气吞声将这一家老小劝进屋,答应不和慧慧分手,并且负担起她的一切生活费用。
——此案例由山东李律师提供
爱·法Q&A
Q:与恋人同居,可以要求对方分担住宿和生活费用吗?
A:可以通过协商共同来承担,这样更有利于巩固双方的感情。
律师支招
◎AA制
对于现代社会的恋爱男女来说,AA制这一词并不陌生。对于双方都有收入,且水平相当的恋爱双方来说,平等分担房租水电吃饭等费用,相互赠送礼物,反而更有利于保持感情的稳定。
◎按比例分担
完全颠覆传统的“男人付钱,天经地义”的观念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儿。双方不妨坐下来,协商一下,那就按比例分担吧,三七开还是四六开,就看双方的大度程度啦。
◎男人要靠哄
男人都爱面子,希望自己被女朋友崇拜。那么你就适时地表扬一下他,用你的甜言蜜语让他树立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形象,他自然而然地就能担起养家糊口的责任。反之,若和案例中的慧慧一样,发动家人一起一哭二闹三上吊的,让男友颜面全失,就算一时半会儿收住了男友的心,却难保收得住他一辈子。
律法检索
◎我国法律规定对某些人群应支付生活费用,在《婚姻法》中规定,夫妻之间有扶养义务,对有亲属关系的小孩和老人有抚育和赡养的义务;在《收养法》中规定,对收养的小孩有抚养的义务。但对其他人群则没有规定。
C.恋人偷卖掉了自己的物品,能将卖出的物品追回吗?
安娜和男友Andy分手了,据传是因为Andy偷盗。大家都感到很吃惊,这对小情侣一向都以甜蜜姿态示人,剧情怎么会突然来了个惊天大逆转呢?
原来两个月前,安娜发现自己祖传的一枚胸针不见了,种种证据都显示胸针有可能是Andy拿走了。在安娜的追问下,Andy承认自己生意上亏了一笔钱,刚巧自己的一个朋友又十分喜爱安娜的这枚胸针,声称愿意出高价购买,Andy一时之间动了歪念,趁安娜不备偷偷拿走了胸针。
得知真相的安娜十分愤怒,立即要求Andy给朋友打电话,让他退回胸针。但朋友在电话里的态度十分明确,这枚胸针是他高价买来的,为的是送给女友当生日礼物,现在女友十分喜爱这枚胸针,要归还?No Way!得知朋友的态度,安娜的态度也强硬起来,她明确告诉对方,这枚胸针是Andy私偷的,现在归还还来得及,否则只怕是要被当作赃物退还的。朋友却是软硬不吃,Andy可是你安娜的正牌男友呀,他愿卖我愿买,凭什么你一句话我就得退?
为了要回这枚祖传的胸针,安娜十分苦恼,难道真的只有把Andy以盗窃罪告上法庭,这枚胸针才能以赃物之名被索回吗?
——此案例由江苏张律师提供
爱·法Q&A
Q:恋人偷卖掉了自己的物品,能将卖出的物品追回吗?
A:如果证据确凿,接受方理应退回所有人的物品;若拒不退还,将被强制召回。
律师支招
◎妥善保管贵重物品
建议贵重物品还是放到银行的保险柜里去,要不就让自己的父母保管。如果是日常使用的,就一定要随时收好,不能给人可乘之机。
◎收集证据
当发现自己的贵重物品丢失了,应该立即收集证据,搜索嫌疑人范围,必要的时候可报警处理。切不可未经调查,一口就咬定是身边的人所为。
◎亡羊补牢
男友将自己的金银首饰偷拿出去卖给了自己的朋友,如果还想给男友机会,不妨带上男友,拿着现金,去找朋友喝喝茶,聊聊天,把事情讲清楚,顺便把东西买回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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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合同法》第五十六条: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第二节:个人隐私谁来担保
A.恋人有义务告知对方自己所患疾病、特殊性趣、银行账号等相关个人隐私吗?
27岁的洛丽经人介绍认识了子安。俩人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可子安在床上一改往日的温文尔雅,变得粗鲁而暴力,洛丽的身上经常会有青一块紫一块的伤疤。此外,洛丽还觉得子安有很多事情在刻意瞒着自己。他几乎不在她面前出示他的银行卡,有也是小心翼翼地遮住了部分卡号。他也不会在她面前过多地提起他家人的工作情况……
某一天,洛丽与子安巧遇她的中学同学,那位医生同学偷偷告诉她,子安除了肚子里现在有一个良性肿瘤等着切除外,还患有某种传染病。这一下,洛丽觉得自己忍无可忍了。这个乔装打扮混入正常人群的男人怎么这么无耻,竟有这么多事不告诉自己,恋人之间不是应该开诚布公吗?她心急火燎地跑到医院做了检查,发现子安的病已经传染给了她。
洛丽坚定提出了分手,她实在不能忍受子安对自己隐瞒了这么多事,还害她感染了疾病,她要求子安给予她一定的补偿。但没想到,子安得知她了解到了自己的病史后勃然大怒,指责洛丽侵犯了自己的隐私,自己没有义务将这些情况告诉对方。
——此案例由成都陈律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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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恋人有义务告知对方自己所患疾病、特殊性趣、银行账号等相关个人隐私吗?
A:从法律讲,恋人一方无义务告之对方以上信息。但从道德角度看,恋人应将一些必要情况告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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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作老公一样去关心
既然是准备结婚的恋人了,就应该主动关心对方,包括对方的身体状况,家庭情况,以及经济情况。
◎以信任换信任
要对方诚实,首先要自己诚实。隐藏的有些事情还是早点告诉对方的好,在你觉得你们的感情比较稳定的时候,就可以告诉对方了。在你的坦诚下,对方一般都会主动坦白。
◎多方打探
虽然法律要求我们尊重隐私权,但恋人还是应当多加了解。找他的朋友、家人和同事都可以打听到一些信息。如果对方完全没有这些亲朋好友,不妨开诚布公地询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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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四十条: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宪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B.装窃听器、针孔摄像机、定位仪来监视恋人,违法吗?
每个人都觉得Alex艳福不浅,能找到像笑笑那样漂亮的女朋友实属不易,更何况这个女朋友还温良体贴、聪明善良。
刚开始时Alex也觉得挺得意,可是时间久了,自己有这么一个仙女儿似的女友也并不让人放心,更何况笑笑做的是销售工作,每天都要接触大量的陌生人,这更让Alex觉得脑门上时刻飘着一顶隐形的绿帽子,不知什么时候就会落了下来。
为了时刻掌握女友的行踪,知道她跟什么人接触,Alex偷偷地在笑笑的手机上装了窃听器,还想办法搞到了针孔摄像机和定位仪,一有风吹草动就找笑笑兴师问罪。
一天,Alex窃听到笑笑将与公司的一位代理商去某宾馆开房,气极败坏的他二话不说直接跑到宾馆去抓奸。听到房门里传出的吃吃笑声,Alex气势汹汹地破门而入。没想到笑笑与代理商纯粹是公司合作关系,正拿着合同准备与代理商签约外,笑笑的同事也在。这一下,Alex的小伎俩全数曝光,笑笑的代理商也十分愤怒,立即将情况反映到笑笑公司要求解雇笑笑。
笑笑没有想到男友一直怀疑自己,并用这么卑劣的手段跟踪自己。现在导致了这么严重的后果,愤怒的笑笑除了提出分手外,还准备到法院起诉Alex严重侵犯了自己的隐私。
——此案例由成都陈律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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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装窃听器、针孔摄像机、定位仪来监视恋人,违法吗?
A:这些行为显然侵犯了他人人身自由的权利和隐私权,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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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侦查技术
知道詹姆斯·邦德么?看过《潜伏》吧?你随便看看,就能学会很多的反侦技术。要学会保护自己,免得被人监视了,还蒙在鼓里。
◎主动报告自己的行踪
试着体谅他对自己的这份患得患失的心情吧。出门前主动报告一下自己的行程,长时间在外主动打电话汇报一下自己的行踪,慢慢解除对方的疑虑。
◎让他走进自己的圈子
经常带着对方参加朋友的Party,走进自己的朋友圈子,让他知道自己每天在做什么事,见些什么人,给他吃颗“定心丸”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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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对填补我国对隐私权立法直接规定的空白作出了努力,该草案规定了自然人享有的隐私权,隐私权的范围包括: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禁止以窥视、刺探、披露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自然人的住宅不受侵扰,自然人的生活安宁受法律保护。
C.偷翻恋人的手机、电邮、QQ也违法吗?
梅梅有一个帅气的男友邦,为了看好他,也为了随时掌握邦的行踪动向,她时常偷偷地翻看邦的QQ和电邮。邦的公司新接了一位大客户,作为客户经理,邦必须小心侍候,更要命的是,那大客户是位单身美女,似乎对才华横溢的邦青睐有加。
有了这么一个势均力敌的“对手”后,梅梅变得有些神经质,她加紧对邦的盘查,一有空就翻看邦的QQ聊天记录,恨不得变成一块膏药24小时贴在邦身上。
一天,趁着邦外出没有关QQ,梅梅又开始翻查他的聊天记录,正在这时,美女客户给邦发来了信息,言词颇为暧昧地让邦去她公司。梅梅一看顿时就气不打一处来,想着这个女人也太不要脸了,真该好好教训一下。她以邦的语气回了对方短信,约在咖啡厅里商谈。
在咖啡厅里,梅梅当着众人的面泼了对方一脸滚烫的咖啡,心满意足地赶回了家。
晚上,邦阴沉着脸回来了,梅梅的表现让他损失了一位大客户,也被老总一顿臭骂,还面临着被炒鱿鱼的危险。邦指责梅梅不该翻查他的QQ,侵犯了他的隐私,这是违法的。对此,梅梅很委屈,她只是太爱他,这样的指责是不是太重了?
——此案例由上海王律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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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偷翻恋人的手机、电邮、QQ也违法吗?
A:以上个人隐私的信息都受法律保护,视情节轻重,逾越者将面临刑拘或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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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猜疑、小肚鸡肠
在一起的时候,要互相信任,一味的质疑、猜忌,不停地跟踪,翻看手机短信,查QQ聊天记录等,只会让对方很累,这样更容易投入别人的怀抱。
◎恋爱密码
距离产生美。给自己留一个私密的空间,将手机,QQ、电邮等等统统设置个恋爱密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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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八条:冒领、隐匿、毁弃、私自开拆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D.可以为给恋人一个惊喜而偷入恋人家中吗?
阳光的女友周周要过生日了,远在异地出差的阳光一直希望能给她一个大大的惊喜。想来想去,阳光决定在周周生日当天,把自己当做生日礼物送给她,让她有一个大大的Surprise。
周周生日前一天,阳光就偷偷赶了回来。第二天下午,趁着周周家没人,阳光花重金买通了锁匠,打开了房门,躲在周周的衣橱里藏了起来。
没多久,房间里有了动静。一定是亲爱的周周回来了,阳光想。他隐约看见一个穿女装的背影,一定是周周。“踢哒踢哒”的高跟鞋声越来越近了,阳光屏住气,确信那个身影已经停留在衣橱外时,他打开门猛一声大喝。身影应声倒地,那不是周周,而是周周的妈妈,她被突然的袭击吓得心脏病犯了。
周周的爸爸和哥哥被响声惊动,他们上前扭住这个还未谋面的周周男友,一边拳脚伺候,一边赶紧拨打了120。在众人惊诧的目光中,阳光如同一棵蔫菜一样被群众以非法闯入民宅的罪名扭送进了当地派出所。周周的妈妈因为倒下时后脑撞到床角,一时还未能脱离危险。周周得知这一切的始作俑者都就是自己的男友时,气得险些晕倒。想到躺在医院里抢救的周周妈妈,想到惊喜变惊魂,阳光后悔不迭。
——此案例由上海王律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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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可以为给恋人一个惊喜而偷入恋人家中吗?
A:没有得到对方的允许,偷入对方住宅都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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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结婚
恋爱时,即使两个人走得再近,在法律上也是没有家庭关系的两个人。所以在没有取得对方许可的情况下,不能擅入对方的住宅,使用对方的物品。
◎获取通行许可证
如果对方给你一把代表接受你的家门钥匙,就表示你已经获得了对方的认可,把你当作家人看待。在这种前提下,独自进入对方的住宅,是不被认为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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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三节:性不一定都那么美1早恋性行为是株罂粟花
A.一时冲动侵犯了恋人,要负担什么法律责任?
李维和洋子都是某高二年级的学生,两人以交流功课为名私下谈恋爱已经一年多了,双方家长也并不知情。
这天,李维和洋子约好去洋子家补习功课,李维到时洋子正午睡起床,穿着睡裙就给他开了门。透明的棉质睡裙,将青春少女美好的胴体隐隐约约暴露在李维面前。热血一下子就涌上了少年的头,他试探着吻了吻洋子的嘴,她没有拒绝。这样的举动鼓励了李维,他不顾洋子的反抗,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正在李维安慰哭泣的洋子时,洋子的妈妈回家了。看到这情景,她一下子明白了是怎么回事。稍微平静下来后,她打电话叫来了李维的父母。儿子犯了这么要命的错,李维的父母满脸赔笑并许诺负责洋子将来大学里的所有费用。毕竟家丑不可外扬,洋子父母也希望这件事快快过去,双方约定第二天签署赔偿协议。
可第二天,李维的父母声称咨询过了律师,恋爱中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根本就不用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他们俩你情我愿也不招惹谁。这可把洋子的父母气得不行,李维明明就是强奸了自己的女儿,难道就因为他们未成年,在谈恋爱,就可以不负一点法律责任?自己的女儿就这样平白让人给欺负了?
——此案例由江苏姜律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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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一时冲动侵犯了恋人,要负担什么法律责任.
A:若是违背当事人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就属于强奸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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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孩子进行正式的情感和性教育
色情网站,暴力游戏,电影、电视、画报、杂志、小说等等媒介都充斥着许多刺激的、催促青少年性发展的画面和故事情节,加上青春期的孩子本来就是好奇的,勇于尝试,所以,在得不到正面有效的引导情况下,他们很容易受到这些刺激的引诱和误导,吞下“禁果”。
◎孩子已经长大了
父母应该提前给孩子必要的法律教育和性教育,教会他们什么叫责任感,如何克制自己的性冲动,以及为此应当承担一些什么责任,争取提前预防,避免孩子误入歧途。
律法检索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B.两厢情愿的性行为也要负法律责任吗?
优优和小德一个14岁,一个16岁,私底下已经谈了近一年的恋爱了,两人还时常在双方家中私会。
这天,两人又在优优家中约会,正亲热的时候被优优妈妈撞了个正着。优优妈妈追着光屁股的小德从五楼一直跑到小区门口。这样热闹的事自然引来了不少爱看热闹的观众,甚至还有人曝料给了媒体,电视台的摄像师连小区名字都一并拍了进去。
优优爸爸为此将优优妈妈一顿痛骂,你这样不是唯恐天下不知女儿的事吗?你让她以后怎么过?优优爸妈一合计,干脆第二天到派出所去报案吧,那个小德成天像个二流子一样乱晃,一定是他引诱了咱们女儿,这样或许还能为优优挽回些颜面。
第二天,还没等优优家起床,小德父母就敲开了他们的房门。原来昨天小德惊吓过度,又受了奇耻大辱,回家后就浑身哆嗦,半夜里高烧不退满口胡话,家人连夜将他送往了医院。小德父母正是上门来为儿子讨一个公道的。这多少有些仇人相见分外眼红的意思,双方父母施展各自绝活破口大骂,一方叫嚷着要让公安机关来处置诱奸少女的混蛋,另一方又不依不饶地说要对方还一个公道。在这场混战中,势均力敌的双方都没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优优爸妈拽着小德爸妈就往派出所走,说是要去报案,一定会让小德早日被绳之以法。
——此案例由北京任律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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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两厢情愿的性行为也要负法律责任吗?
A:一方年满14岁,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幼女”范畴,所以另一方不用负法律责任。
律师支招
◎抵抗早恋靠亲情
据调查,很多孩子陷入早恋,都是由于在家庭中感到孤独、缺少关爱造成的。孩子进入青春期以后,家长应多和孩子交流,谈心。
◎早恋不是洪水猛兽
家长和老师要帮助孩子分析现阶段早恋的利弊,教会其一些正确的择偶观念,要给予孩子必要的人生指导,协助孩子处理好青春期的困难和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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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C.未成年生育的孩子,该由谁负责?
佳佳和明明还都只念初三,可是因为偷尝禁果,佳佳怀孕了。惊慌失措的两个人只能看着佳佳肚子一阵疯长却又不敢求助。等到佳佳父母发现女儿怀孕时,佳佳腹中的胎儿都已经七个月大了。
这下可急坏了佳佳的父母,他们赶紧找到明明的父母商量对策。对于儿子惹下的祸,明明的父母表示愿意赔偿,但却不愿意抚养小孩。佳佳的父母更不愿意抚养小孩了,佳佳以后还要嫁人
的,拖着个小孩算什么?
就在双方父母为了小孩抚养问题争论不休期间,佳佳的肚子越来越大,终于在医院生下了一个男婴。
孩子一落地,佳佳父母就给明明父母打了电话,让他们赶紧来医院把孩子抱走,否则就把孩子丢在医院里。一直等了三天,明明父母始终没有出现。倒是明明偷偷来了,他趁着佳佳父母不注意,把佳佳和孩子都带出了医院。就在大人们为了小孩去留争论时,他和佳佳也在商量着怎么安置孩子,听说佳佳父母要把孩子遗弃在医院,慌了神的明明和佳佳就准备带着小孩出走。
不见了明明和佳佳,两边的家长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两个孩子都还那么小,他们带着个婴儿能去哪儿呢?他们又有什么能力抚养小孩呢?
——此案例由成都陈律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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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未成年生育的孩子,该由谁负责?
A:未成年人是不具有监护权的。根据监护顺序来确定孩子的监护人,应由未成年双方的父母承担监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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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期少女的性教育
青春期少女社会经验不丰富,涉世浅,又不容易控制自己的感情。一旦发生婚前性行为和未婚先孕后,应该爱护,帮助她们,不应一味地讽刺、挖苦和责骂。
◎书包里的避孕套
美国的孩子进入青春期,家长会在孩子的书包里放上一个避孕套,不分男孩女孩。当你制止不了孩子早恋的时候,一个避孕套,能让孩子懂得早恋性行为的责任,又能防止染病和怀孕。
◎妥善协商
由于孩子没有监护他们子女的经济实力和法律权利,孩子的父母们就应当妥善协商,经济能力好的应主动承担抚育责任,或给予对方抚育费用。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可协商将刚出生的宝宝交由亲戚或需要的人领养。
律法检索
◎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2成年性行为的责任
A.遭恋人侵犯了,该怎么办?
两个月前,瑶瑶经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张强。张强对美丽的瑶瑶一见钟情,立即展开了爱情攻势,终于赢得了美人归。猴急的张强一再要求瑶瑶搬去与自己同居,却一直遭到了对方的拒绝。
这天,两人正在张强家里看碟片,片中一些露骨的情色镜头强烈撩动了张强的神经,他不顾瑶瑶的强烈反抗,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事后,面对哭泣的瑶瑶,他不当回事儿地一个劲儿劝她早点搬过来就好了。
面对张强的无耻行径,瑶瑶气得发抖,但张强不置可否:有谈恋爱这层保护罩做幌子,你说得清吗?到时候把事情张扬出去了,难堪的人是你自己!
张强的话不无道理,瑶瑶一时有些动摇。见她态度有所缓和,张强邪念又起。这一次,他遭到了瑶瑶更强烈的反抗,在纠缠中,瑶瑶的头被书柜上掉下的瓶子砸中晕了过去。
张强忙不迭将瑶瑶送到了医院,刚清醒过来的她听见张强和医生的谈话,张强告诉医生自己想和女友亲热,可能自己的举动过了头,让女友受了伤。医生轻描淡写地笑笑,小伙子心情可以理解,下次别这样了。果然,所有人都认为恋人间这点事不算什么,难道真的就因为他是我男朋友就可以随意侵犯我了吗?瑶瑶心里充满了绝望。
——此案例由上海王律师提供
爱·法Q&A
Q:遭恋人侵犯了,该怎么办?
A:违背女方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都可以定义为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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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恋人而不是发泄对象
如果遭遇男友的侵犯,应该勇敢地告诉他,我是你的恋人,而不是你发泄性欲的对象。
◎保留强奸证据
当你的恋人违背你的意愿,侵犯了你,马上到医院检查,保留好双方的内裤,用过的避孕套和纸巾等证据,去派出所告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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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于1984年4月26日联
合作出的《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
B.婚前同居,分手后我的权益能得到保障吗?
男友小白向Snow提出了分手,可怜的Snow一连几天哭成了熊猫,她实在不明白像她这样的二十四孝女友怎么还会被男友甩。
他们同居了七年,小白享受到了一个男人可以享受到的极品待遇。他可以不用工作靠女友养,可以劈腿无数次还得到女友的原谅,每天回到家就有好酒好菜侍候,就连睡觉磨牙都有女友将自己手指塞进他嘴里怕他伤了牙齿……
新女友给小白下的第一道指令就是连夜将Snow踢出他们共同居住了七年的房子。
小白的绝情终于激怒了Snow,她决定暂时不搬。
为了不让新女友指着自己鼻子骂,小白趁Snow不在家,将她的衣服打包放在了门卫处,自己换了锁后带着新女友大模大样地住了进去。
Snow十分愤怒。她敲开了小白的家门,径直将自己的包扔在卧室的床上,这房子我也有份,我们同居了七年,算是事实婚姻了,想就这样赶我出去,没门儿。
当天晚上,Snow睡在客厅里,听着卧室里传出的打情骂俏声,她彻夜未眠,这样下去终归不是办法,可除此之外,她也想不到还有什么法子能保障自己享有这套房子的住房权?
——此案例由山东李律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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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婚前同居,分手后我的权益能得到保障吗?
A: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个人财产处理;不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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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买的东西要保留凭证
没有结婚的小两口, 甜甜蜜蜜地开始同居生活。这时候,一起买吃的,一起买穿的,一起买房子,一起买车,财产不分你我,你的也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但是,也应该多留一个心眼,保留好消费的收据。
◎房产证上还是写我们共
同的名字吧房产证是支持共有人的,虽然这种方式会使办理变得复杂一些,但为了自己的权益,还是坚持的好。
◎租房也有权利
谁付租金,谁就拥有房子的住房权。没付租金的一方被赶出家门,只能收拾自己的东西走人了。当租期到期时,谁与房东签订了新的租房协议,谁就拥有继续居住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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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八条:分割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C.性行为导致怀孕,可要求对方赔偿吗?
Jojo是一家外资企业的高管,一心想着往上爬的她最近正在争取一个赴美深造的机会。这个周末,想到因为工作关系好久都没有和男友凯文见面,Jojo特意在家里准备了烛光晚餐,好好和凯文温存了一番。
没想到一个月以后,Jojo出现了恶心呕吐的症状,起先她还不是太在意,可是在公司的客户答谢会上,她的致词频频被自己的恶心反胃打断,引来台下客户的一片交头接耳。
验孕棒上的两根小红线证实了怀孕的“噩耗”,跟凯文打了声招呼后,Jojo想也没想就去医院做掉了胎儿。虽然手术第二天Jojo就强撑着去公司上班,但深造的机会还是与她失之交臂。不仅如此,因为手术后感染,她不得不定期到医院进行治疗。
让Jojo感到心寒的是,不管是打掉胎儿还是进行治疗,凯文一次都没有现身,连电话问候都很少。终于,Jojo从朋友口中知道凯文最近正忙着泡小MM,没时间来照顾她。Jojo恨得牙痒痒,自己为此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男人却还在外面风流快活。她找到凯文,拿出一份合约,要求凯文赔偿自己因堕胎而产生的手术费、治疗费以及误工费。
凯文冷笑着撕掉了合约,我们是两厢情愿,你自己没有采取安全措施关我什么事?
——此案例由成都陈律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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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性行为导致怀孕,可要求对方赔偿吗?
A:女方由于堕胎而感染了其他疾病,严重伤害了身体健康的,可申请获得赔偿。但是这些赔偿不是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道义上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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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是他的,身体是自己的
怀孕期间, 又遭男友抛弃,这时候女孩子千万不要自暴自弃。要理智,千万不可赌气把孩子生下来,或者虐待自己的身体。身体可是自己的,要爱惜自己。
◎以情动人,争取补偿
鉴于自己在这场感情中受到的伤害,而自己又经济能力有限,可以和对方好好协商,看在往日的情份上,在经济和物质上给予自己一定的帮助。男人恋旧,一般也不会拒绝的。
◎如被传染了疾病,要拿
到医疗证据不幸中了招,一定要到医院做检查,保留好医疗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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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尚未对非法同居导致怀孕堕胎而索取赔偿进行规定。对于损害赔偿请求权,只在我国婚姻法中有相关规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九十八条: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D.未婚生下的小孩能不能上户口?男方需要负责女方和小孩的生活吗?
陶陶的男友阿威是个富二代,他们的恋情一直不被阿威家接受,谈了好几年都不能顺利结婚。今年开春,陶陶发现自己怀孕了,她觉得孩子也许最能打动老早就想抱孙子的阿威父母,于是决定将孩子生下来。阿威对此强烈反对,他不愿意这么早就当爸爸。为此,他时常跟女友发生争吵。后来,他干脆也就乖乖地回到了父母身边,留下陶陶一个人挺着七个月的身孕进退不得。
孩子终于还是降生了,陶陶抱着孩子去认亲,可是还没有走到大门口,阿威家的阿姨就把她劝走了。他们家是不会认这个小孩的,陶陶自己生下来就该有本事自己来养。
陶陶的父母知道她还是生下了孩子,也气得卧病在床,他们担心小孩不能上户口,而且凭着陶陶那点薪水,带个孩子日子怎么过!陶陶再次找到阿威协商,希望他看在自己是孩子亲生父亲的份上,在经济上给予他们一定的支持。阿威拒绝了,当初女友不听自己的话非要生孩子,完全不顾及自己的感受,现在还不断抱着这个孩子上门闹腾,他的心里也是憋着一口气。他让陶陶干脆把孩子送到儿童福利院算了。
陶陶没有想到阿威会这么狠心,彻底死心的她决定咨询律师,希望通过法律手段能解决她现在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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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未婚生下的小孩能不能上户口?男方需要负责女方和小孩的生活吗?
A:对于非婚生下的孩子来说,应享有同婚生子女一样的待遇,所以,男方是有义务抚养小孩的。至于户口问题,各地都有相关法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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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亲情战
所谓“血浓于水”。把对方约出来,回忆往日的美好时光,或者来个“曲线救国”吧,把可爱的宝宝送到爷爷奶奶面前,爷爷奶奶一高兴,得到家长的承认,孩子他爸也会尽抚养义务的。
◎自立自强的未婚妈妈
当遭遇铁石心肠的孩子他爸和爷爷奶奶,怎么办呢?自己承担好当妈妈的责任吧。努力挣钱,把孩子养大。再通过法律的手段,让孩子的爸爸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医疗费和教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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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第四节:为爱也不能过激
A.为了对方一句话而真的自杀,可以要求伤亡赔偿吗?
呆子疯狂爱慕着西西是人人皆知的事情。可西西对呆子却毫无感觉,甚至更多的是厌恶。
西西有了正式的男友。这个消息传到呆子耳朵里犹如晴天霹雳,痛不欲生的他哭丧着脸向西西求证。西西承认了,为了让呆子彻底死了这份心,她还说除非呆子死了,她才会考虑做呆子的
女朋友。呆子失魂落魄地走了,当天夜里就吃了大量的安眠药,还留下一份遗书,希望下辈子能和西西终成眷属。
第二天一大早,呆子的父母和一大堆亲属就手拿遗书找上门来了。他们要求西西要不就和呆子举行冥婚,为呆子守一辈子寡;要不就拿出五十万的伤亡赔偿金。一句玩笑竟被呆子当了真,西西也十分难过,但这五十万的伤亡赔偿金简直是天文数字,自己根本拿不出,更不可能和死去的呆子成为夫妻。
见西西两头都不答应,呆子的亲朋打烂了西西家里的所有家具、碗碟,还扬言要打死西西,让她为呆子陪葬。幸好邻居报了警,西西一家才没有受到更大的惊吓。但呆子家属的情绪十分激动,扬言不拿到五十万绝不罢休。西西一家匆忙收拾东西逃到朋友家中暂住,不敢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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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为了对方一句话而真的自杀,可以要求伤亡赔偿吗?
A:对于正当行为引起他人自杀的,或错误行为或轻微行为引起他人自杀的,不存在刑事责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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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爱生命
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虽然身体已经是成年人,但心理还停留在不成熟的阶段,他们的内心并不像他们的外表那样成熟。在面临委屈和挫折的时候,他们选择的应对措施十分过激,往往采取伤害他人或伤害自己的行为。所以,学校和社会应该教会他们珍惜生命,教会他们知道,活着也是一种责任。
◎挫折教育
家长和老师要加强孩子的挫折教育,让孩子适时地经历点挫折与磨难,教会他们在面对困难和委屈的时候,学会成熟理智面对,要先缓和矛盾,再寻求解决的办法。
◎天涯何处无芳草
孩子进入青春期,对异性的好感也朦胧产生。这时候,家长要关注孩子的心理成长路程,做孩子感情的向导。教会孩子正确的择偶观,感情观,让孩子意识到感情路上可能遇到的曲折与坎坷,并从容面对,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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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认为,故意杀人罪是一种杀害“他人”的犯罪,行为人必须有杀害他人的故意和行为,其中包括诱骗、教唆、逼迫他人自杀的,和帮助他人自杀的等等。行为人的行为只是在客观上引起他人自杀的,主观上没有杀人的故意的,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组织、策划、煽动、教唆、帮助邪教组织人员自杀的,依照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B.双方相约殉情,生存方要为对方的死亡负责吗?
小美的父亲一直希望小美嫁给村里富裕的老贾,对于她那只有一亩三分田的正牌男友俊江自然是不放在眼里,他总是想方设法地拆散他们,好逼迫小美嫁给老贾。
被逼得没有办法了,两个绝望的年轻人相约殉情。与其这样痛苦地活着,还不如到地府去做一对恩爱夫妻。第二天,两个人就在小树林里喝下了百草枯。好在不久有人经过,将两人送到医院抢救。俊江捡回了一条命,但小美却永远地走了。
小美的父母得知这一噩耗痛不欲生,女儿走了,可是导致女儿殉情的俊江却活了下来。小美的父亲纠结了一大帮亲朋赶往医院,将俊江及其父母一顿痛打,并当着医生护士的面,将他们捆绑着押到停放小美尸体的小院里。他们逼迫俊江跪下,说不跪三天三夜就不让他起来,又一把火烧了俊江家的房屋。
俊江经不起这样的折腾,哀求他们放过自己。有人却递过来一张白纸,说除非他在这张纸上写下愿意为小美的死支付给小美父母十万元,否则就等着到阴曹地府里和小美相会吧。
迫于无奈,俊江只有在白纸上签了名。看着被烧毁的房子和凭空多出的十万元借债,俊江觉得小美父亲太过份了,决定将对方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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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双方相约殉情,生存方要为对方的死亡负责吗?
A:一方自杀身亡,一方未死,这种情形可能构成不作为杀人,也就是通俗的见死不救。如果情节特别恶劣的,也是会判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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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诚可贵
面对困境的时候,恋人之间应该相互鼓励,攻克难关。要知道,人生最大的幸福,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幸福,而非天堂里的解脱。
◎遭遇父母逼婚
当婚姻遭遇父母强行阻拦时,就告诉他们“逼婚是违法行为”。必要的时候求助于村干部、街道办主任或派出所,由他们出面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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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殉情自杀案件大致分以下三种情况:一是未死者受托杀死他人的案件,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追求其法律责任;二是未死者帮助他人自杀的案件,实质是帮助杀人,应构成故意杀人罪;三是单纯相约自杀案件,一方自杀,一方未死,构成不作为杀人。
第二章
第一节:分手细账算清楚
1分手的代价
A.恋人要求精神赔偿、青春损失费等分手费,有法律依据吗?
对于阿哲来说,这是倒霉的一个月,他的前女友祖儿每天都守在公司楼下,哭闹着向他讨要18万的精神赔偿和青春损失费。
三个月前,阿哲提出了分手。祖儿哭得天昏地暗,觉得只有钱才能弥补自己八年来的付出了。面对女友提出的天文数字,阿哲觉得大家你情我愿,怎么就得对她的青春负责了?更何况这么一大笔钱让阿哲觉得八年的感情就像肮脏的皮肉交易。
为了这笔钱,两个人彻底杠上了。祖儿有事没事就往阿哲的公司打骚扰电话,严重影响到了阿哲的工作和前途。阿哲也不甘示弱,将自己这八年来花在祖儿身上的钱列了个清单,你找我讨
要你的青春,我还找你归还我的血汗呢!
约在咖啡厅的两人一见面就没好气。见男友不但不内疚,反而倒打一耙,祖儿越吵越来气,拿起咖啡杯砸在阿哲的脑袋上。
为此,阿哲咨询了律师,准备以人身伤害罪起诉祖儿。为了让阿哲撤销起诉,祖儿委托家人软硬兼施,一面用往日情份打动他,一面又威胁他一旦起诉,祖儿也会向法院正式提出诉讼,要求他给予分手费。可是,这样的分手费能获得法院的支持吗?祖儿自己心中也没有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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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恋人要求精神赔偿、青春损失费等分手费,有法律依据吗?
A:如果男女双方完全是因为相互的爱慕而自愿交往,那么恋爱失败也不必承担社会舆论与道德的谴责。要求一方赔偿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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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好恋爱票根
恋爱时常常会出现为对方买单的情况。如果是通过本人账户转账支付的,或是使用本人的卡消费的,又没有证据表明对方将这些款项归还于你,就能证明这些款项的支付方是你。
◎保留受到侵害的证据
在恋爱中双方同居是自愿行为,分手后如果一方以贞操损失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是不合理的。但如果能举出同居关系发生是出于被迫的证据,法律就会予以保护。如果恋爱中确实出现了一方对另一方造成的事实伤害,律师会考虑受理。
◎晓之以情动之以理
如果对方自愿给予经济补偿,是可以的,法律并不禁止。所以如果真觉得自己亏得慌,好好跟对方谈,让对方真觉得亏欠了你,补偿的事也就水到渠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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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其中并无赔偿青春损失费的规定。
B.恋爱时两人共同购买的物品该归谁所有?
在分手的经济账上,杨帆绝对秉承了上海男人的精明,连鞋套都是一人一双分割殆尽。小的东西还好说,大家你一件我一件各自抱回家,但最恼火的是一辆一起购买的标致206,两个人都不愿意拿钱舍车。见吵不出结果,机灵的小米转身跑下楼,一轰油门就驶出了小区,留下晚到一步的杨帆站在小区门口大骂。
看着越行越远的爱车,杨帆赶紧拨通小米电话,威胁她赶快将车开回来,否则就报警了。小米才不吃这一套,她一溜烟就将车子开到了父母家楼下。谁知小米前脚刚到,满头大汗的杨帆也
跟着从出租车里钻了出来,两人又在院子里拉拉扯扯了半天还是没结果。
杨帆到底是男人,力气大些,他拉开小米一头就钻进车了,油门又一轰就不知把车开到了哪里。小米遍寻不着,就报警说有人偷车。
果然,警察为此立了案,并调取了小米父母小区门卫的录影带,一路根据天网影像查到了杨帆和车的去向,警察很快对杨帆实施了抓捕。在公安局里,惊魂未定的杨帆说出了实情,大家都觉得两人这样太小题大做,还浪费警力,建议两人私下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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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恋爱时两人共同购买的物品该归谁所有?
A:对于恋爱期间形成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就按一般共有处理,按照双方的出资额来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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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归属协议
恋爱时期的共有财产很难确定归属。最好两人共同出资购买贵重物品时,签署一份财产归属协议。或将其归于某人所有,或说明两人各自的出资份额,或注明两人商定的所占比例。
◎出资凭证
如果不方便与恋人签订财产归属协议,就一定要保存好出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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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2提防分手后侵权
A.分手后依然拿旧恋人的信用卡购物,会构成犯罪吗?
伊莲和Peter分手了,在清理房间里,伊莲在角落里发现了Peter落下的信用卡。等着哪天通知他来拿吧,伊莲想。
这天,伊莲在逛商场时看中了一双价格不菲的鞋子,可这个月她的手头实在是有点紧。这时,她突然想起,Peter的那张信用卡不是还在自己这里嘛,等到手头上松一点立即把欠款还上去不
就行了吗?
主意一定,伊莲就模仿Peter的签名豪爽地买下了这双鞋。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这段时间正是商场打折最厉害的时候,伊莲接二连三地冒充Peter的签名买下了一大堆名牌衣物和电器。伊
莲很快就把Peter的信用卡刷爆了,可她自己还浑然不知。
那边,接到银行通知的Peter大吃一惊,他根本就没有发现自己的信用卡遗失了,而且也不知道落在了哪里,这么大笔的欠单也看得他心惊肉跳。Peter报了警,警方很快就将嫌疑目标锁定在了伊莲身上,并快速取得了证据。
伊莲被请到了派出所,她真没有想到事情会这么严重,自己只是一时周转不灵刷了对方的信用卡而已嘛,又不是不还,怎么还要出动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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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分手后依然拿旧恋人的信用卡购物,会构成犯罪吗?
A:盗窃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为盗窃罪;冒用他人信用卡的、使用作废的或伪造的信用卡,为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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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保护
信用卡、银联卡的使用者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密码尽量设置复杂一点,不要轻易将自己的信用卡密码告诉给别人。就算恋爱期间,告诉了对方密码,分手后,也应尽快更改密码。
◎别动他的卡
恋爱时,恋人经常共用一张银联卡或互刷对方的信用卡。分手后,不能再动用对方的银联卡、信用卡、保险账户等,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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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B.借自己名义的借贷,旧恋人在分手后拒付该怎么办?
一一和孔维决定结束蜗居生活时,孔维除了拿出自己的所有存款外,还向银行借了一大笔款。因为孔维的收入不稳定,两人商定用一一的名义来贷款,房产证上自然是两人共有。结果房子买下后不到两年,两个人就因为孔维要调到外地工作而分手。
新工作并非如所想那么顺利,孔维一连几个月也没有还贷款,弄得一一只有省吃俭用硬着头皮还债。原以为孔维只是度一时难关,没有想到接下来的他似乎也不像要拿钱出来的样子。
一一除了不断催促孔维还钱外,该付的也还是一分不落地付。这笔账自己真的是亏大了,一一干脆跟孔维摊牌,要不就把那套房子全部过户到我名下算了,你没这个本事就还是继续当你的蹭房族吧。
当初的房子升值了,孔维当然不理一一,眼看拖字诀也不管用,他干脆就来了个不管不顾,反正是你一一贷的款。他的态度激怒了一一,她砸开房子的大门,以房主的名义将房子租了出去,每个月的租金刚好用来还贷。得知一一这样处置自己的房子,孔维十分恼怒,他警告一一立即停止出租房子,否则他会起诉她非法占用民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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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借自己名义的借贷,旧恋人在分手后拒付该怎么办?
A:作为共有人,房产所产生的债务,同样是具有还款义务的,大可拿着证据去告对方,让对方支付应该承担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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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承担债务
当恋人决定共同分期贷款买房买车的时候,为以防万一,可和对方签订一份共同出资购买协议,或补签一个借款合同。最好还能在所有权证上写明为两人共有,并约定所属份额。
◎分手应协商还款事宜
分手后一方可以要求与另一方就共同出资购买物品签订一个借款合同或者共同还款协议,以保持房屋二人共有,或者可将房屋二人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加利息折现还给另一方,房屋增值的部分作为二人共有平分,然后再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
◎不可侵权
处置共有财产时,要明确自己的权利部分和他人的权利部分。对于那些不能进行分割的物品,要严格遵守共同处置的规定,以免触犯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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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物权法》第九十六条和第九十七条: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物权法》第一百零二条: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第二节:小心旧恋侵隐私
1恶意的隐私伤害
A.在有意无意间散播了旧恋人的艳照,要负担法律责任吗?
任凯在浏览网站时看到了有网友将漂亮女友的照片放到网上吹嘘。想到自己的前女友叶莉火辣的身材与天使般的脸蛋,连兽兽都要靠边站,更何况自己曾为她拍了不少艳照,自尊心作祟下,任凯立即就发了几张叶莉的照片到网上。
几天以后,叶莉接到朋友电话,说她成了众多网民热烈追捧的明星。叶莉根据朋友提供的网址看到了自己的艳照。虽然只是几张侧面与背面照,但只要是熟悉她的人便可一眼认出她来。难
怪这几天有同事看她的笑容都格外有深意,还有男客户用色眯眯的眼神看她。叶莉用脚趾想都知道,一定是任凯这个没大脑的家伙惹的事,她立即让任凯把照片撤下来。
可是这几张艳照早就被转贴到了无数的网络社区,更让叶莉惊恐的是,有网民发起了人肉搜索,没有多久她就接到神秘电话要求包养她。叶莉的生活陷入了一片混乱,她成为了现实生活中的“明星”,走到哪里都有人投来异样的眼光,甚至还有色狼对她进行了跟踪。
这一切都是任凯惹的祸,承受了极大精神压力的叶莉要求他给予精神赔偿,可任凯却觉得自己很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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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在有意无意间散播了旧恋人的艳照,要负担法律责任吗?
A:将公民涉及个人隐私的艳照、激情照上传至网络,或通过网络传播,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可能触犯相关行政管理法律,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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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艳照需谨慎
爱美的MM们,不要随便与恋人之间拍摄亲密照片或超亲密照片,更不要随便裸露身子让他拍。即使已经拍过这类照片,也要即时删除,以免泄漏到网上,为众人“瞻仰”。
◎网络相册设密码
一些情侣、夫妻间的亲密或者超亲密照片视频最好不要上传到网络相册,存私人电脑回味就可以了,记住也别不小心设置成共享之类的。如果实在想把照片放到网上,尽可能选大型专业网站的网络相册,并把网络相册的密码尽量设置复杂点。尽量只开设一个网络相册,相册一多,时间一长就容易忘记。
◎遭遇网络侵权
市民一旦遭遇利用网络进行的名誉侵权、商誉侵权、电子邮件隐私侵权、个人信息侵权等网络侵权,应立即固定证据,并积极主张权益,向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侦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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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印象、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B.大庭广众之下言语攻击对方的隐私可以起诉吗?
孙科与秋微的恋爱可以用“闪恋”和“闪分”来形容,虽然各种传闻一直在朋友间流传,但始终没得到过“官方”认可。一次朋友婚礼,孙科与秋微碰面了。看着前男友比自己先一步找到了新恋人心里就不爽,再加上酒精的作用,秋微简直就是气海翻腾不吐不快。
当孙科挽着新女友又在秋微不远处秀恩爱时,秋微走上前拉着孙科新女友的手,大声恭喜她找了个银样蜡枪头,你家孙科真是惜时如金,就连在床上亲热,每次也超不过一分钟就over,不信,你看看他现在的脸,青一阵白一阵的好可爱哟。
孙科果真脸如死灰,周围的人一片窃窃私语。新女友顿时觉得自己受了莫大羞辱,低着头就往外冲,孙科也跟着追了出去。分手传言如此戏剧性地得到了证实,八卦群众孜孜不倦地免费报道,一时之间,孙科连门都不敢出了,新女友也忙不迭地跟他划清了界线。唯有秋微兴奋地当起了新闻发言官,对于打来求证的电话,她不厌其烦地耐心证实。
终于,孙科走出了家门,他要到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咨询,秋微这样当众散布他的隐私,应不应该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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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大庭广众之下言语攻击对方的隐私可以起诉吗?
A:没有取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公开宣扬他人的隐私,从而导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可以进行刑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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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警告
如果对方扬言要宣扬隐私,应及时告知对方,公开宣扬隐私是违法行为,要负法律责任。及时阻止对方的侵害行为。
◎收集证据
一旦侵害成立,首要的不是着急生气,而是收集证据。录音、录像、证人等证据,都可以证明侵害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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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七条: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2骚扰不绝的危害
A.不断的电话骚扰、恐吓该怎么办?
周展和莫言分手后没多久就后悔了,他时常找各种理由给莫言打电话,软磨硬泡地希望用甜言蜜语与莫言和好如初。但莫言对周展不分白天黑夜的电话骚扰深恶痛绝。
见自己这么费尽心力,莫言不但不领情反而还时常奚落他,周展转而将一腔柔情转化为怒火,他用专用的设备将莫言的电话号码锁定,每隔三分钟就自动呼叫一次。莫言负责着公司的对外业务,电话要求24小时开机,这下可就苦不堪言了。虽然前后换了两次号码,但无孔不入的周展却总能搞到她的新号码。
一天,莫言在街上偶遇周妈妈,她将周展的所作所为都一一告诉了周妈妈,希望她能劝劝自己的儿子。谁知道,周妈妈劝阻不成,反而令周展觉得莫言在背后告自己的小状,气愤的他在电
话里将莫言一通大骂,还扬言要收拾莫言。
此后,周展不但继续锁定莫言的电话,还动不动就自己打电话给她,有声有色地告诉她什么时候什么地点,他就会叫人来收拾她或是毁她的容,吓得莫言每次出门都提心吊胆,必定要叫上几个朋友同行。
莫言也想过请警察来干预,可是到底人家管不管这样的事,她心里也没有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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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不断的电话骚扰、恐吓该怎么办?
A:不要被骚扰、恐吓吓倒了。打骚扰电话、发骚扰短信以及恐吓他人都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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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保留证据
当经常接到对方骚扰电话或短信时,应保留证据,比如电话录音,到电信部门打印好骚扰电话的时间和电话号码等等。
◎换个号码吧
虽然换号很麻烦,但是和对方沟通无效的情况下,为了自己耳根清静,还是只有换个新号码了。
◎拨打110
“你再骚扰我,我就拨打110了。”这绝不是恐吓对方的话。大声地告诉他,对方如果再继续骚扰、恐吓自己,将报警处理。必要的时候应立即拨打110的电话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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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B.对方时常以自杀或要杀我为由阻止分手该怎么办?
珠珠和孙伟在一起没有多久就发现,这个男人脾气暴躁有暴力倾向,她赶紧提出了分手。孙伟极力挽回,鲜花加眼泪,烛光加礼物,但珠珠就是不回头。最后,孙伟居然以自杀来试图挽回,他刀比在手腕处,声泪俱下地描述他是如何爱着珠珠。
刚一见他的阵势,珠珠吓得不轻,可接下来看着这个男人努力挤着眼泪,拿刀的手却软绵绵地没有一点力道,她就知道这个男人又在演戏了。半推半哄,珠珠终于将瘟神送出了门。
见珠珠这么不识好歹,孙伟DNA里的“炸药”被点燃了,自己这么努力地演戏不就是想重归于好吗?她不是不怕我死吗,那看看她自己怕不怕见阎王!
想到这里,孙伟又将刀揣在怀里,骗开了珠珠的门。一进门,孙伟立即恶狠狠地将刀架在了珠珠的脖子上,要么就当什么也没发生过,重新跟我在一起,要么老子用刀这么一抹直接送你去地府。
珠珠哪里见过这样的阵势,只得答应两人重归于好。重新和孙伟在一起的珠珠日子并不好过,她每天提心吊胆,可是无论如何她都不敢再提分手,唯恐孙伟又故伎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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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对方时常以自杀或要杀我为由阻止分手该怎么办?
A:恋爱遭遇对方强烈的胁迫、阻挠甚至威胁到人身安全的,一定要报警,以免对方的行为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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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告诉对方行为的违法性
在分手恋人威胁自己时,大可严厉告诉对方,这样做是违法的。面对态度强硬的你,一般的人都会偃旗息鼓的。
◎保留受威胁证据
一旦知道分手恋人有威胁自己的倾向,在家中按照监视器,随身携带录音笔,寻找知情的证人,都可以获得受威胁的证据。拿到这些证据,在事后或反威胁对方,或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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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第三节:别让分手变暴力
1分手遭遇暴力
A.轻微的身体伤害,法庭会受理吗?
Sky与林韦晨相恋还不到半年,韦晨又以闪电速度爱上了他的摄影模特,和Sky分了手。为此,Sky痛苦了好一阵子。可是就在Sky的生活渐渐恢复正常的时候,韦晨的短信和电话却一个接一个地来了,剧情狗血得吓人,他说他发现自己最爱的还是Sky。还没等Sky从眩晕中清醒,韦晨的模特女友又接着跳进了战壕,她约Sky在咖啡厅碰面,一副准备血洗她的样子。
想来想去,Sky还是去了,一进门就看到模特两眼喷火地看着她,韦晨坐在一旁低着头,不时拿眼角余光挑一眼吧台里的调酒女郎。顿时,Sky觉得自己真是来错了,她转身就走。模特飞奔而来一把抓住她:你给我进去当面说清楚。她推搡着Sky向里走。韦晨劝住模特,眼角又扫了一眼吧台,生怕被人看了笑话。看到韦晨的举动,Sky真是火大,她为他哭湿了一大堆手绢,他却吃着碗里看着锅里,还想着连灶台都一起霸占了。Sky一记狠狠的耳光打在了韦晨脸上,整个咖啡厅的人都扭过头来看着他们。丢了面子的韦晨想也没想就用力推了Sky一下,她的后腰狠狠撞在桌角上。在医院做过检查后,医生断定她是软组织挫伤,并无大碍。
可是Sky却想就此起诉韦晨,身体上受点小伤并没有什么,她实在想留给韦晨一点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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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轻微的身体伤害,法庭会受理吗?
A:轻微的身体伤害,不构成犯罪,但是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必要的医疗费、检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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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对方
即使不打算起诉对方,也应该告诉对方他的行为是违法的,以让对方的行为得以收敛。
◎保留证据
在受到伤害的第一时间,应获得证人的信息,并了解是否有影像证据的存在。同时,要到医院做伤害鉴定,并保留好检查及医疗过程中的报告和费用单据。
◎息事宁人
致人伤害的一方,虽然不至于犯法,但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也应该主动赔礼道歉,并承担相关的医疗费用才是。否则一旦告上法庭,只会惹来麻烦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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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B.亲属失手,意外致残,责任怎么负?
周末早上,姗姗接到加班电话后忙不迭地赶到公司,却发现停电,只有折返回家。刚走到家门口,却隐约听到房门里有男女调笑的声音。姗姗轻手轻脚开了门,看见自己的男友阿里正和一个陌生女人在沙发上卿卿我我呢。三个人立即厮打在一处,到底势单力薄,姗姗很快败下阵来。看到阿里如此帮着那个女人,姗姗伤心地提出了分手,阿里眼皮都不眨一下就同意了。
大受刺激的姗姗哭哭啼啼地回到家里,好不容易问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姗姗父母简直肺都气炸了。两人一边安抚女儿,一边打电话邀约了七大姑八大姨,准备第二天去找阿里兴师问罪。第二天,一大堆人挤在阿里的小房间里,要求他向姗姗道歉,谁知这小子拒不道歉。在门口,姗姗的亲友与阿里发生了推搡争执,阿里再是年轻力壮也敌不过拳阵,正想夺路而逃,姗姗六姨一个推手,阿里就如同皮球一样从楼梯上翻滚而下,再也爬不起来。
惊慌失措的姗姗家人赶紧将阿里送到了医院,经过医生诊断,阿里在跌落的过程中膝盖粉碎性骨折,很有可能落下终身的残疾。
知道这一情况的阿里发誓一定要告到姗姗家倾家荡产,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最惨痛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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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亲属失手,意外致残,责任怎么负?
A:如果最后经医学鉴定,落下残疾,那么亲属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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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得受害者原谅
亲属为自己出头反而不小心犯了法,作为当事人理应从金钱、物质、感情等多方面努力求得受害者的原谅,以免亲属为自己担上法律责任。
◎证明无故意重伤的意图
一旦亲属被告上了法庭,也应该收罗证据,证明其并无故意致使对方重伤的意图,以将性质定义为过失伤害罪。同时力陈对方的恶劣行径,以求法官从轻判处。
◎确认所受伤害
当事人如果受到伤害,应进行伤害鉴定。如果被鉴定为重伤,即可以伤害罪起诉对方;如果伤势严重,但未被鉴定为重伤,也可以报警,或要求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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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二条及第六条: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肢体残废是指由各种致伤因素致使肢体缺失或者肢体虽然完整但已丧失功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剪不断理还乱
A.恋人分手,即将出生的孩子怎么办?
静江怀孕了,她和男友李奕商量干脆结婚好了。通报双方父母后,静江和李奕就开始着手买房和筹备婚礼。
但没有想到的是,两个原本甜甜蜜蜜的恋人却因为谁出房款、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以及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开始争吵,到了静江怀孕五个月时,两个人干脆分了手。静江因此准备把胎儿做掉。谁知道医生却告诉她,她本身的情况很难怀孕,这次都属不易,一旦做掉以后想再要孩子就难了。
纠结了半天,静江都拿不定主意,一晃胎儿都八个月了,想做掉都难了。静江找到李奕商量,要不看在即将出生的孩子份上,我们还是复合吧。可李奕不愿意,当初争吵得那么激烈,两
个人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再重新开始了。
眼看复合无望,静江提出孩子生下来后归李奕抚养,否则,李奕就要负担起孩子的所有费用。一个未婚的失业女人带着孩子,这日子是没法过下去的。
李奕就更不乐意了,分手时我们都说好了要将胎儿引产,现在要把他生下来可是你自己做的主。无可奈何的静江只好灰溜溜回到家,孩子就要出生,不但没有爸爸,连奶粉钱也不多,难道把生下的孩子送到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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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恋人分手,即将出生的孩子怎么办?
A: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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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一份抚养协议
宝宝出世之前,恋人之间如果实在做不成夫妻,可以就孩子将来由谁抚养,生活费和教育费的数额及分担比例等,协商好后签订一份孩子的抚养协议,共同抚养宝宝长大成人。
◎亲子鉴定
带着孩子做一次亲子鉴定,只要证实孩子与他的父子关系,他就有义务抚养孩子,不管二人有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否则,就上法庭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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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B.共同买的房子该归谁?
杨晨和男友志远在2008年成都房价下降最厉害的时候共同按揭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也写上了两人的名字。按理说,有了自己的房子,幸福感也会相应增加,可是在杨晨这里却恰恰相反。
知道他们买了房,志远的朋友三天两头来他们这里聚会打麻将,有时逢周末还会打个通宵。为此,杨晨不知掀了多少次麻将桌子都不管用。
这一年多,两人不知为此吵了多少次,最后自然也就吵分了手。杨晨和志远两人都虎视眈眈盯着老房子,在房子的归属上不肯退让半步。
两个人越闹越僵,你睡一间我睡一间地一直僵持了好几个月。志远更是天天和新老麻友在家中酣战,杨晨每天都顶着两个大大的眼圈出门。
这天,下班回家的志远发现杨晨把她的新男友带回了家,两个人正亲热地坐在客厅里看电视呢。客厅里麻将正酣时,另一边关在睡房里上网倒也互不影响,等到麻友走人,睡房里嘻嘻哈哈
的声音就格外刺耳。两个男人偶尔在房间里狭路相逢也都是一副吃了火药的样子,偶尔也还会有个拳来脚往。
志远和杨晨也很想早日结束这样的日子,可是又总不能做亏本生意吧。尽管这样的日子过得尴尬,双方也还是选择了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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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共同买的房子该归谁?
A:房屋系两个人合买,房产证上登记两人的名字的,房屋就归双方共有,属于双方的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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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共有,并保留证据
作为共同买受人,都在合同上签字,并约定各占房屋的50%份额,或具体约定双方各自的出资额,以各自出资的比例确定各自所占的份额,约定谁拿房屋所有权证,谁拿房屋共有权证;约定如果分手,房屋如何处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就生效,并注明日期。
◎提供有利自己的证据
如果能证明自己没有别的居所,自己是房产的主要出资人,房产靠近自己的工作地点,自己非过错方,都能成为获得房产的有利优势。
◎商量补偿办法
无论谁取得房产,都需向没有获得房产的一方按房产市值和其房产所占比例支付补偿。在不能支付补偿的情况下,可通过卖房、贷款或协商向对方在一定时间内陆续给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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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第九十三条至第九十五条及一百零三条、一百零四条: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物权法》第九十九条至第一百零一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