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协抽检电动滑板车:95%样品不合格
来源:其他 更新时间:
2016-08-29
随着科技的发展,市民的出行方式越来越多样化,电动滑板车也逐渐成为年轻人选择的代步工具。不过对于这些电动工具,国内目前还没有相应的质量标准。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市消协”)昨日发布电动滑板车抽检结果显示,经测试的20个电动滑板车样品中,16个样品最高时速超过了每小时20公
里;19个样品最高时速刹车距离超过4米;2个样品蓄电池标称容量与实际差距较大。
北京市消协参照GB17761《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QB/T
2947.3-2008《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及充电器第3部分:锂离子蓄电池及充电器》标准的相关要求和试验方法对20个样品的整车外观、刹车制动性能、
续行里程、最高车速、说明书明示质量要求、锂离子蓄电池6项指标进行了测试。
经测试,20个电动滑板车样品中,16个样品最高时速超过了每小时20公里;根据相关标准的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为每小时20公里,而试
验中最快的电动滑板车的车速已达到每小时27公里。电动滑板车因车轮直径较小,刹车时摩擦系数小,稳定性较差,故在高速骑行时刹车制动系统不能保证遇到紧
急情况或险情时安全制动,车速过高将直接导致刹车制动性能差,极易引发危险,对骑行者和行人造成较大的安全威胁。
测试样品中,出现2个样品蓄电池标称容量与实际差距较大。蓄电池容量是衡量蓄电池性能的一项重要指标,若蓄电池容量不够易导致续行里程达不到标准规定的要求,给消费者在骑行过程中带来较大的不便。
此外,20个样品中除1个样品干态制动距离刚好为4米外,19个样品干态制动距离远大于4米,刹车距离最长的达到了9.9米。刹车制动性能是消
费者安全使用的最基本保证,但是在试验过程中发现大多数样品刹车制动不灵敏。参照GB17761《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的规定,电动自行车以最高
车速骑行时,其干态制动距离应不大于4米,而试验中有的电动滑板车的干态制动距离已达到8~9米,骑行时风险较高,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电动自行车车轮直
径约为35~60厘米,电动滑板车车轮直径约为20厘米,因此电动滑板车刹车时摩擦系数小,稳定性较差,制动距离较长,如果制动性能差,骑行时刹车不灵,
在骑行中特别是高行驶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对使用者造成人身伤害。
北京市消协方面表示,电动滑板车由于没有驾驶资质要求,电动产品噪音小,行驶时速过高,刹车距离普遍过大,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此类电力助力的
行驶工具不符合我国的机动车安全标准,也不在非机动车产品目录内,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中没有“滑板车、平衡车、独轮车”的相关概念,电动滑板车、平
衡车、独轮电动车是不具有路权的,属于法律法规禁止在道路上通行的交通工具,只能在一些专用场地和封闭道路、封闭场所内,进行娱乐性的活动,不能作为交通
工具使用。
北京市消协呼吁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非机动车尤其是新兴行驶工具出行安全的宣传,制定相关的交通法规。